第四八三章 你們公司攤上事兒了(1/2)
早上九點。
麥小余開車來到朝陽分局。
他來見張凱,一個對他怨念極深的中年男人。
昨晚他挖的那個坑,埋了張凱一夥五十六人,自己也有半隻腳陷在裡面沒拔出來。
張凱組了五十六人的隊伍,第二次下二通廠副本,是來刷他這個boss的,他豈能置身事外?
也就是王長貴,為了讓他睡個安穩覺,故意安排今早審訊張凱。
果不其然,證據面前,張凱對自己糾集社會閒散人員,意圖持械聚眾鬥毆供認不諱。
在他看來,昨晚的事兒不大。
又沒真的打起來,也就是治安拘留的標準。
再有他姐夫裴鵬兵出面打點,估計連拘留都能免了,交點罰款寫個檢查,然後直接帶走。
但是有個前提,麥小余得承認雙方約架。否則他糾集那麼多人,又是看到又是槍的,到底想幹什麼,警察不得調查清楚再放他?
然而,面對他的供述,麥小余矢口否認,推得那叫一個乾淨利索。
「警察先生,我可是正經生意人。我那麼大的公司,一天工作忙到死,哪有閒工夫跟他們這些流氓混·混打架?還約架,港台片看多了吧。」
「我艹你大爺!」
「給我老實點,這裡是公安局!」
旁邊的警察一聲大吼,鎮住了氣急敗壞的張凱,後者簡直要氣瘋了。
「警官,他撒謊,他在騙你!一周前,就是他躲在我車裡,差點勒死我。後來打了我八十個耳光,八十個耳光啊,長這麼大我爸也沒打過我,然後跟我約架,就在二通廠。
他說他一個人,結果埋伏了幾十個人,我們十幾個人被他打慘了,他還用高壓電棍電的我小便失禁。接著又跟我約架,就是昨天,還是二通廠,我怕吃虧才多找了一些朋友幫忙。
警官,我說的全是實話,要抓也應該抓他,是他先打我,我才是受害者!姓麥的,你特麼要還是個爺們,就別裝縮頭烏龜,咱當著警察的面,一五一十捋清楚了!」
一番話說得亂七八糟,警察聽得都費勁,不過還是向麥小余求證。
「警察先生,我不認識這個人,他說的話我也聽不懂。」
「你昨天晚上在什麼地方?」
「呃……」
麥小餘一猶豫,張凱興奮了。
「看到了吧,他回答不上來了。警官,他昨晚肯定也在場,躲在暗處看我笑話,這孫子忒陰!」
「閉嘴!」警察訓斥張凱一句,又問麥小余,「昨晚你在什麼地方?」
麥小余遲疑片刻,小心翼翼道:「我能不在他面前回答嗎?」
「為什麼?」
「我怕他打擊報復。」
警察一琢磨,是這個理兒。
一邊是糾集幾十號人的流·氓混混,又刀又槍的;一邊是正規經營的影視公司老闆,不害怕報復才不正常。
於是,他帶著麥小余出去,單獨做筆錄,
這下麥小余說了,他昨晚在遺忘酒吧,和伍國棟在一起;四天前那晚,他也在遺忘酒吧,和伍國棟在一起,遺忘酒吧許多服務員都能夠證明。
至於說一周前,麥小餘明確表示記不住了。
有幾個人能記清楚,自己一個禮拜前,某個特定的時間段在幹什麼?
警察立刻聯繫伍國棟求證,很快證明了麥小余的話。
麥小余的不在場證明,揭穿了張凱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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