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0章 厚積薄發的雅虎上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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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比較,就意識不到高下好賴之分。
傳統唱片業對於消費者而言,存在不少令人詬病的地方。
比如買來的一張唱片裡,真正的好作品往往只有那麼一兩首,其餘的作品都屬於湊數。
消費者一直習以為常地忍受著,可當網際網路大潮撲面而來後,就不願意接受這個霸王規則了。
在唐it有條不紊地推進下,包括數位音樂在內的數字多媒體技術已經成熟;讓網際網路數據傳輸和信息分享發生翻天覆地變化的p2p網絡一發不可收拾;開源社區越來越活躍……
有了諸如此類的條件,通過網際網路分享數位音樂,開始蔚然成風。
音樂作品再也不像以前那樣,由唱片公司死死地固定在磁帶、cd等,必須出錢全部買下的傳統實物載體上,而是被某些擁有專業系統條件的人,或者只是出於純粹分享音樂之心、或者抱著吸引網站流量的目的,轉換為數位音樂格式,放到網際網路上,供所有人下載。
如此一來,音樂愛好者們就不用再像以前那樣,僅僅為了一首自己喜歡的作品,就要為唱片公司貢獻一整張唱片的銷量。
而實際情況還不止如此,音樂愛好者們可以更進一步地,將自己喜歡的作品,收集到一起,成為真正個性化的「金曲薈萃」。
當然了,這種通過網際網路進行的音樂分享,絕大部分都是非授權的。
唱片公司對此,表現得很無力。那種認為一紙訴狀就能理所當然搞定一切的想法,和相信警察可以百分之百破案一樣幼稚。
這個矛盾,有點類似十幾年前錄像帶所產生的行業衝擊。
別看現在好萊塢公司把發行電影錄像帶看成一個重要的收入來源,可當時他們擔心人們不走進電影院,進而對錄像帶欲除之而後快。
如此情況,似乎有點可笑,但在利益面前,遠見卓識不見得必不可少。
相比於現階段的唱片公司們,對「網際網路+數位音樂」這個「怪物」的摸不著頭腦,唐煥則心中明鏡一樣,隨身聽的升級版,數位音樂播放器是時候以席捲之勢,登上歷史舞台了。
或許,原本時空里人們對這種產品更耳熟能詳的名字,是直接用一種數位音樂格式來指代的「mp3」。
顯而易見,現在的「mp3」數位音樂格式,就和「vcd」一樣,隨著唐it的布局,具體內容發生了迥然不同的變化。
比如,在哲儒控制的音頻壓縮解壓縮標準當中,「mp3」數位音樂格式雖然還是採用有損壓縮的算法,但也原生支持數字版權保護,以及對開源社區友好地開放等等。
毫不誇張地講,憑唐煥目前所擁有的技術資源儲備,數位音樂播放器根本就不是事!
軟體方面:數位音樂格式,早就成熟了;作業系統,現成的……
硬體方面:risc微處理器、1.8英寸微型硬碟、快閃記憶體、電池……同樣全部就緒!
內容方面:隨著燕樂娛樂集團收購寶麗金的塵埃落定、全球最大音樂集團的產生,這個最重要的一個條件,也開始納入受控的範圍之內。
市場方面:賈伯斯被照顧了那麼多年,是時候為數位音樂播放器的推廣,效力了!
對技術資源的控制程度越深,首富先生就越有體會:技術不等於一切,技術之外的層面,對成功與否同樣至關重要。
就拿數位音樂播放器這個產品自身來講,唐氏it王國早就能拿出來了。可如果不具備足夠的音樂內容支持,它就是一塊沒有用處的袖珍「磚頭」;如果不在音樂行業擁有絕對話語權,正感覺網際網路上侵犯自己版權的小雜魚滑不留手的傳統唱片公司,正好找到了容易捕捉的「出頭鳥」下手。
當這些問題都被解決後,如何把索尼從隨身聽領域的神壇位置踹下去,又擺在了眼前。而已經開始讓蘋果電腦再次煥發裝逼風采的賈伯斯,正好初步證明了,自己具備能夠讓數位音樂播放器重塑消費時尚的手腕。
在燕樂娛樂集團收購和重組寶麗金的說明會上,賈伯斯這個鮑勃·迪倫音樂的發燒友,便被邀請出席,並毫不意外地對數位音樂播放器的秘密計劃,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
等寶麗金執行長阿蘭·利維初步介紹了將音樂數位化、網絡商店化的計劃後,頻頻點頭的賈伯斯,接話道:「如此說來,現在所差環節,就是一個音樂愛好者手中的終端產品,數位音樂播放器了。」
首富先生逗了對方一句,「看來,你對這個方向很有興趣?」
賈伯斯聳了聳肩,反問道:「你把我拉過來,不就是帶著這個目的麼?」
唐煥哈哈一笑,惠而不費地肯定著賈伯斯回歸蘋果電腦公司後的業績,「這段時間裡,蘋果電腦公司產品線經過大幅度精簡,重新恢復了活力;尤其按照你的『製造看起來不像計算機的計算機』的構想,imac的新品大受市場歡迎,進而使得蘋果電腦公司又表現出來了十多年前的那種勇於創新的獨特品質。」
已經不像十幾年前那樣中二的賈伯斯,在首富先生面前保持了相當的冷靜,淡然地回答道:「這一切的背後,都有著唐和哲儒所提供的優秀技術架構,來做基礎,而蘋果電腦公司只是用自己最擅長的方式,重新包裝了一下,再推出來而已。」
唐煥微微一笑,意味深長地指點道:「你在哲儒也是十幾年的老股東了,又何必你你我我地分得那麼清呢!」
賈伯斯嘿了一聲後,默然無語。
隨著被綁在唐氏it王國的戰車上越來越緊,賈伯斯也越來越多地品味出了,唐煥這位將近二十年的老相識,有如何高深莫測。
舉一個最直指核心的例子,別看美利堅合眾國訴哲儒軟體公司壟斷案鬧得如何雞飛狗跳,熱鬧非凡,可司法部要是真想搞反壟斷的話,那它就應該搞站在哲儒軟體公司背後的哲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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