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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69章 關於IPO的爭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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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忍著不耐煩,和對方說了一陣子話,直到馬庫拉走了進來,「羅伯特,到我辦公室繼續討論。唐也來了,那正好一起吧。」

羅伯特似乎有些不情願,不過還是點頭答應了,唐煥也懶得問什麼事情,隨著馬庫拉來到了董事會主席的辦公室,發現賈伯斯、斯科特以及其他幾位蘋果董事也在。

沒等三人坐下,賈伯斯便一臉不爽地對羅伯特說道:「你不是在華爾街很有關係麼,趕緊再去找另外一家承銷商來。」

「摩根史坦利就已經是最好的合作夥伴了。」羅伯特悶聲回答。

一聽他們的對話內容,唐煥便猜到了,這是在討論蘋果股票上市的事情,不過看起來氣氛並不怎麼和諧。

原來,做為個人電腦這個新興產業的領頭羊,蘋果公司的很多境遇都具有一定的開創性,ipo也是如此,剛和找來的承銷商摩根史坦利接觸不久,便直接在發行價的問題上發生了巨大的分歧。

摩根史坦利這幫人極其保守,在評估過了諸如淨資產之類的數據後,給出的每股單價為12美元,當即便惹來了公司創立者和最早一批風險投資者的不滿,賈伯斯更是跳腳開噴,「我們如此偉大的一家新興科技公司,在你們這些銀行家眼裡就這麼沒價值?」

可想而知,最後雙方是如何地不歡而散。

唐煥揉了揉眉心,暗自嘀咕,賈伯斯還真是無知者無畏,對來自華爾街的精英們一點都不客氣。

在他看來,羅伯特說得並非沒有道理,當下階段,被財經界俗稱為「大摩」的摩根史坦利,應該是最好的合作夥伴了,它和高盛等等公司,在華爾街的地位可謂舉足輕重。

摩根史坦利的歷史可以追朔到1930年代,當時美國被經濟危機折騰成了大蕭條,大多數人將經濟崩潰的原因歸罪於1929年的華爾街股災。

為了抑制投機,193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即《1933年銀行法》。

其中的規定之一便是,將以存款貸款業務為主的商業銀行,和靠玩證券盈利的投資銀行完全隔離開來,形成了一種類似於防火牆的機制。

這項法案最終迫使j.p.摩根公司放棄了投資銀行業務,轉變成為一家單一的商業銀行。

如此選擇的原因是在當時,相對於投資銀行業務,商業銀行的商業貸款服務可以帶來更大的利潤。

同時,公司的管理者們認為,未來政_治環境終將改變,並促使《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被取消,到了那時候,做為一家商業銀行的j.p.摩根公司,可以迅速地恢復投資銀行業務,反之則會困難重重。

於是在1935年,j.p.摩根公司徹底關閉了投資銀行部門。

合伙人亨瑞?摩根,也就是大名鼎鼎的約翰?摩根的孫子,與哈羅德?斯坦利,帶領公司的投資銀行家們建立了一家新的證券公司,命名為摩根史坦利,並於1941年,成為紐約證券交易所的合作夥伴。

這幫精英們對於未來的把握可謂非常地準確,《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的規定確實在被逐步取消和替代,

比如允許聯邦儲備系統調節存儲帳號的利息,被1980年儲蓄機構解除管制和貨幣控制法取消了。

原本時空里,禁止銀行控股公司擁有其它金融公司的規定,也被1999年生效的金融服務法現代化法案取消了。

可以說,這種改變幾乎是必然的,因為美國如此隔離了,而歐洲國家卻沒有效仿,自然而然地會在競爭當中占據一定的優勢。

但隨著像百貨公司一樣,不管什麼金融業務都涉足的銀行控股公司的大行其道,潛在的風險也在增加,好在可以通過全球化進行轉移,死道友不死貧道嘛,從二十一世紀第一個十年後期開始的世界資本市場動盪,未必與此無關。

在這些具有遠見卓識的金融精英們的帶領下,摩根史坦利的發展速度可想而知。

被這樣的大佬認可,具有操作上市的價值,蘋果應該高興才是,怎麼能為一點小問題就隨隨便便地拍桌子呢。

要知道,這幫玩金融的傢伙已經開始不講所謂的風度了,以前幫委託人實施收購的時候,還會儘量吸引或者說服被收購方同意,絕不會公開地強行兼併,堪稱文明規範了,可在進入1970年代之後,直接就是霸王硬上弓地惡意收購了。

比如1974年7月,在投資銀行界信譽最好的摩根史坦利,首先發難,代表其加拿大客戶國際鎳鉻公司即inco,參與了企圖惡意收購當時世界上最大的電池製造商電儲電池公司即esb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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