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能花錢解決的問題(1/2)
杜采歌回到劉哲夫面前。
其實之前交談時,他的右手大部分時間都放在褲兜里,隨時準備撥「110」報警。
但是既然這幾人沒有暴力舉動,那他也願意談下去。
之所以願意和這些人談,杜采歌也是經過審慎考慮的。
雖然他明知,對方所收取的利息應該是遠遠超過合法範圍的,但對方上次敢當著寧警官的面侃侃而談,說明對方很可能並不怕走法律途徑來解決此事,或許是在合同上有很多對自己不利的地方。
所以有些啞巴虧,是吃定了,自己並沒有王八之氣,可以虎軀一震,就讓對方納頭便拜。
思來想去,杜采歌決定,如果對方不撕破臉皮採取暴力手段,自己就會想辦法還錢。
以自己賺錢的能力,四千多萬,真的不難。
雖然就這麼向惡勢力低頭,有點憋屈,有點噁心。
但自己拖家帶口的,實在不適合跟對方硬槓。
萬一女兒——不對,萬一妹妹出點什麼事,那是多少錢也彌補不了的。
當然,如果對方有別的企圖,得寸進尺,那杜采歌也絕不會繼續委曲求全。
在他成長的過程中,從許多血淋淋的事實中,學會了一個道理:如果在壞人面前,一點反抗都不敢表現出來,只會被別人變本加厲地欺負。
所以,如果對方想亂來,杜采歌就撕破臉皮,把妹妹送去別的城市,然後和這些傢伙好好鬥一斗。
話說,原主的父親已經過世了,那原主的母親呢?
掐斷這些發散的念頭,杜采歌集中精神面對眼前的局面。
「剛才被打斷了,不好意思。」
劉哲夫笑了笑:「沒關係,能理解。」他的態度,比之前要和善了些許。這些人,可以說是「惡人」,但終歸還是人,有著人性。
美麗又柔弱的少女的淚水,不可能對他們完全沒有觸動。
「我們就不廢話了,有一說一,儘快把這件事解決吧,」杜采歌道,「首先我想表達的是,我有還錢的意願,這點你們承認嗎?」
劉哲夫點點頭:「那是肯定的。杜哥還是挺夠意思的,之前已經連續還了一年半的錢。」
杜采歌笑道:「好,既然你們認可,那麼就可以接著談了。我想說的第二點,就是我曾經有賺錢的能力,雖然中間一段時間,諸事不順,但我現在重新找回狀態了。或許你們不信,但再給我半年的時間,我就能繼續每個月還150萬,直到將錢還清為止。」
劉哲夫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飄向「小陳」,但是中途硬生生地止住,把扭頭的動作轉為搖頭說:「半年,太特馬長了。而且我們需要一點保證。」
杜采歌斬釘截鐵地說:「我的名字,就是保證。三個月,三個月後,開始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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