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少年和搖滾,正是絕配哦(2/2)
那爆裂的鼓點,行雲流水的吉他和貝斯,然後主場的嗓音也非常棒。
總覺得非常了不起的樣子。
姜佑曦沒去打擾他們,而是側身躡手躡腳地走進門,就靜靜地站在那裡。
他本想等到對方唱完這一首就離開,可是對方唱完後,都沒有休息,音樂聲繼續流淌,他們很快又唱起另一首歌。
這是一首他從沒聽過的歌,有點怪異,但是仔細聽了還不錯。
他印象特別深的是裡面的幾句似乎屬於戲腔的歌詞:「憶昔開元全盛日,天下朋友皆膠漆。眼界無窮世界寬,安得廣廈千萬間!」
還有那段「沿著掌紋烙著宿命,今宵酒醒無夢。沿著宿命走入迷思,夢裡回到唐朝!」
等他們唱完,姜佑曦正要上前,卻聽到那幾個人交談起來。
貝斯手是一個長髮披肩,穿著七分褲,一身肌肉仿佛要把黑色小背心撐破的帥哥,他嗓音很洪亮:「這麼棒的歌,都可以作為我們的出道單曲了,你就準備拿去送給嘉勇哥,青子哥他們啊?」
那個側臉看著特別俊美,身材瘦削的吉他手笑道:「送給他們不好麼?他們又不會埋沒這首歌。再說,斯璋的嗓子其實也不是特別適合這首歌。」
那個主唱不耐煩地說:「就你廢話多,會寫歌了不起啊?」
「不好意思,會寫歌就是了不起。」帥帥的吉他手說。
「……」主唱窒了片刻,叫道,「你要真有才,多寫幾首適合我嗓子唱的歌啊。」
「寫就寫啊,我寫出來你可要唱好啊。」
「那肯定的。不過怎麼才算唱好?」
「至少當個歌王吧。歌王都當不了,那就真的埋沒我寫的歌了。」
「我去,你真特麼臭屁。你給我寫20首好歌,我要是唱不成歌王,我不姓彭了,以後隨你姓杜,可以了吧!」
「一言為定啊。」那俊美的年輕人笑了笑,又開始撥弄吉他弦。
姜佑曦當時心想,我去,這些城裡人太會吹牛逼了吧,動不動就歌王的,真以為歌王是大白菜啊。
別說歌王了,你先寫20首歌試試?
經過在樂器行這幾個月的惡補常識,姜佑曦已經知道寫一首好歌有多難了。
真以為誰都能寫出《無地自容》這種經典啊。
不過剛剛那首歌確實挺好聽的。
「喂,小子,你站這多久了?」
姜佑曦正在出神,冷不丁那個滿頭紅髮、有一股酷勁的胖子鼓手看著他,喝了一句。
姜佑曦嚇了一跳,從小挨打養成了讓他遇到事情時,第一反應就是認錯的習慣。
「抱歉,各位大哥,我不是故意要偷聽的,是你們唱得太好聽了。」
「挺會說話的嘛這小子。」胖子鼓手說。
主唱也看了看他:「小子,你是來要簽名的?別學那些追星族,咱們玩搖滾的沒那麼遜。交個朋友可以,簽名就算了。」
「我不是來要簽名的,」姜佑曦見他們還算好說話,便大著膽子解釋,「是有把吉他放在我們店裡維護,現在維護好了,要我給送過來。」
鼓手便轉頭看著那個帥氣的吉他手,「喂,小可,是你的吉他吧?嘉勇哥送給你那把明特卡洛的手作吉他?」
帥氣的吉他手點點頭,露出一個稍顯靦腆,但更帶著一股得意勁的笑容。「沒錯,上面還有好幾個大師簽名的那把。」
「我去,那把吉他老值錢了,你敢拿去街邊的野雞店維護啊?」
姜佑曦不得不挺身而出,維護自己打工的地方:「我們『明鑫樂器行』不是野雞店!前輩們手藝都很好的!」
「行,拿來吧。」帥氣的吉他手說。
姜佑曦便走過去,將吉他盒遞給那位吉他手。
隔近了看,他才發現那不是一個「帥氣的吉他手」。
而是一個「真特馬帥的吉他手」,或者「帥得老子的眼睛要瞎掉了」的吉他手。
而且氣息非常鋒利,就像一柄剛剛出爐的寶刀,寒光四射。
很容易就讓人聯想到一個形容詞:桀驁不馴。
話說你明明可以靠臉吃飯的,為什麼還要玩音樂啊?
還玩得這麼酷。
這世界真的讓人絕望了你知不知道?
雖然姜佑曦自己也是一枚小帥哥,還不至於自慚形穢。
可是看著這樣一個帥氣的年輕人,卻如此有才華,他還是感到很挫敗。
可能這個世界真的是很殘酷的。
想出人頭地,回到便宜老爸面前吼一聲:「我才不是廢物!」,真的是很難辦到的事吧。
「對了,小子。」
在姜佑曦轉身準備走的時候,那個帥氣的吉他手叫住他。
「怎麼?」
「你喜歡音樂?」
姜佑曦猶豫了片刻,點頭說:「還行,主要是喜歡搖滾。」
那幾個人互相交換了眼神,然後一身肌肉疙瘩的貝斯手從褲兜里摸出一張小紙片。
「那這樣,過兩天你來看我們樂隊的謝幕演出吧。」
「謝幕演出?」姜佑曦愕然。
「是啊,我們鬼臉樂隊要解散了,過兩天是最後一次演出了。」帥氣的吉他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