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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你這奶爸挺不錯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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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采歌回到家後,洗了個澡,搬運了一個小時。

然後準備看會書就睡覺。

不過在10點多的時候,顏穎臻打了個電話來。

「什麼事?」

顏穎臻語氣冷冷的:「採薇睡不著,想聽你講故事,唱兒歌。」

杜采歌只覺得腦袋立刻要爆炸的感覺,「不是吧,她都上小學了,還要聽睡前故事,聽兒歌?」

「我隨你呢,我現在有事,手機給她了,你自己和她說。」

然後很快小採薇那甜甜的,脆得像藕尖的聲音就響起:「粑粑,我好想你。」

「我也想你,寶貝。」和女兒說話,杜采歌絲毫不覺得肉麻。

「粑粑,我睡不著,」採薇可憐兮兮地說,「你給我講個故事好不好?」

杜采歌立刻說:「好啊,等爸爸想一想。」

什麼上小學了就不該聽睡前故事、聽兒歌?不存在的。

女兒在爸爸面前可以撒一輩子嬌。

別說6歲了,就算她60了,自己90歲了,她也可以打電話來要求點播睡前故事。

考慮了片刻,杜采歌說:「爸爸給你講一個長襪子皮皮的故事吧。」

「誰?」

「長襪子,」杜采歌放慢語速,「皮皮。就是一個叫皮皮的小女孩,她喜歡穿長筒襪。」

小採薇驚喜地說:「麻麻也喜歡在家裡穿長筒襪!粑粑你快講!」

你媽媽那不叫長筒襪吧,應該是絲襪……杜采歌很確定自己沒有絲足控,但還是挺好奇很想看看那美麗的顏穎臻穿黑絲是什麼樣子。

應該很有御姐范吧。

「好,這個故事很長的,爸爸給你講10分鐘啊,你就乖乖地睡覺,明天爸爸繼續給你講。」

「好的粑粑,我很乖的,你快講!」

「咳咳!」杜采歌清了清嗓子,迅速回憶著《長襪子皮皮》的內容。

《長襪子皮皮》是瑞典女作家阿斯特麗德.林格倫的代表作,據說是1941年林格倫給自己患病的女兒講的故事,然後在1945年正式出版。

這是瑞典最暢銷的兒童讀物,全世界銷量過億——u1s1,小孩子和女人的錢真是太好賺了。

這個童話故事並不是杜采歌最喜歡的故事。對於男孩子來說,林格倫寫的《小飛人卡爾松》、《淘氣包艾米爾》顯然更合胃口。

不過嘛,杜采歌以前填寫婚姻狀況尚處於「已婚」,還沒「離異」時,就想過,以後要給自己的女兒看這本書。

因為《長襪子皮皮》真的是很適合讓小女孩讀的書。

長襪子皮皮是個看起來真實其實又不真實的小姑娘。

她滿頭紅髮、小辮子翹向兩邊、臉上布滿雀斑、大嘴巴、牙齒整齊潔白。她腳上穿的長襪子,一隻是棕色的,另一隻是黑色的。

她的裙子是自己設計和縫製的,她的鞋子居然比她的腳大一倍。她力大無比,能輕而易舉地把一匹馬、一頭牛舉過頭頂。

長襪子皮皮不僅模樣奇特,日子也過得很奇怪。

她獨自和一匹馬一隻猴子住在一棟大房子裡。她說她的媽媽是天使,總是在天上注視著她;她的爸爸是黑人國王,留給了她取之不盡的金幣。

當然,沒人相信她的話。在大人們看來,她應該去上學,去「兒童之家」,可皮皮卻堅持一個人獨立生活。

沒有父母照顧的她,日子過得很快活。她有一隻猴子和一匹馬作為寵物,有一大箱的金幣,還有兩個鄰居家的小姑娘,總是懷著崇拜之心來拜訪她。

而這樣一個小女孩,她最想做的是什麼呢?

她最想當海盜……

杜采歌當然不是想讓採薇以後去當海盜。

但他希望,採薇能夠像長襪子皮皮一樣,積極,樂觀,充滿勇氣。既能勇敢地反抗,也能虛心地接受批評。

「聽好了啊,小寶貝。咳咳,很久以前啊,有一個小鎮。小鎮裡有一個亂七八糟的老果園,果園裡有一座小房子。小房子裡就住這我們要講的這位長襪子皮皮。」

「皮皮9歲了,孤零零的一個人,她沒有爸爸,也沒有媽媽。」

「粑粑粑粑,」採薇稚嫩的聲音急促地發問,「皮皮為什麼沒有粑粑麻麻啊?」

「你聽我慢慢說,別急。」

「好吧。」

「皮皮呢,沒有爸爸也沒有媽媽,她其實也覺得挺不錯,在她玩得起勁的時候,不會有人叫她上床去睡覺——」

「好孩子應該按時睡覺的。」

「我知道採薇是好孩子,不過皮皮也不是壞孩子。你聽我說,別打岔了。」

「好的粑粑,我不打岔了。」

「——在皮皮想吃薄荷糖的時候,也不會有人硬要她吃魚肝油。皮皮有過爸爸,她很愛她的爸爸。她當然也有過媽媽,不過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皮皮的媽媽很早就去世——」

「去世是什麼意思啊粑粑?」

「去世,就是說這個人不在人世了,死了,是一種委婉的說法。」

「哇,皮皮好可憐,她那么小就沒有媽媽了。」

「……你還想聽麼?」

「聽!」

「皮皮的媽媽很早就去世了,那時……」

十分鐘後,杜采歌說,「可以了吧,你該睡覺了。」

「粑粑,再講10分鐘嘛!人家還不想睡!」

杜采歌語氣稍稍嚴厲了一點:「說話要算數,說了10分鐘就是10分鐘。如果你還鬧,明天我就不接著講了。」

採薇乾嚎了兩聲,見杜采歌不為所動,也就不再強求,轉而哀求道:「粑粑,我還是睡不著,你給我唱首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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