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送上門來的扈從(二)(2/2)
按照原本大陸的傳統,只有勳爵以上的爵位才有世襲的權力,「扈從」和騎士一樣,他們的采邑都不是世襲的,一旦當事人死亡,采邑就會被上一級領主收回。但是在普洛斯公國崛起之後,這個慣例被打破了。當時的菲德烈一世大公為了收攏人心,讓更多的騎士和扈從給自己賣命,就修改了這個傳統,讓騎士和扈從的采邑也能由後代繼承。只要他們的家族後裔中還有職業者,那麼就可以在上交一筆繼承稅之後,承襲父輩的采邑。當然,如果家族裡沒有合格的繼承者,那麼這塊領地就會被收回。
後來,這個職業就逐漸演變成了一個介於貴族領主和平民之間的階級。在鄉間,他們往往被稱為「紳士」,他們可以擁有姓氏,但沒有自己的家徽和旗幟,通常依附於領主,是領主的家臣,領地里的官員、管家、莊頭等職務通常都是由領主的「扈從」家族擔任。比如蒙德家的領地里,他爹手下就有五家扈從,都是跟了他們家幾代的家臣,領地里的重要職務基本上都是這五家人擔任。
對於絕大多數平民來說,成為一名「扈從」就是這輩子最好的結果了,畢竟成為中階職業者對於絕大多數平民來說都是跟做夢一樣。但是到了現在,「扈從」也不是那麼好混的,因為職業者的數量每一代都會增加,而土地卻不是那麼容易增加。所以現在像漢克這樣的「自由扈從」就數量大增了。
所謂「自由扈從」就是指那些沒有找到主家的職業者,他們大多數都是平民出身,雖然成為了職業者,具有了「扈從」的資格,但又沒有晉升中階,沒有領主願意接收,只是頂了一個「扈從」的空頭稱號,而沒有扈從應有的采邑。
因此漢克這種人就成了非常尷尬的存在,職業者的身份讓他們的心理定位高於平民階層,但是又沒主家願意接收,所以他們通常就只能在軍隊裡充當職業軍人,或者加入傭兵團,或者成為冒險者,寄希望於能夠突破。
社會發展到了現在,土地是越來越少,老牌領主們的手下往往都是滿的,那些家臣往往都是數代、十幾代侍奉同一個領主家族的譜代家臣,這樣的家臣一般更為忠誠,也更為自己的主子所信賴和重用。所以老牌領主們都不會隨意增加自己的家臣了,特別是平民出身的家臣,除非是那些天賦特別出眾的。只有像蒙德這樣沒有班底的新貴,才有可能在外面吸收家臣。
在這種背景,只要蒙德只要成了正式騎士,就不愁沒有家臣前來投靠,他如果要收的話,只會嫌騎士的封地太有限了。當然,還必須是真正的「領主騎士」,而不是那種沒有土地的「內府騎士」和「自由騎士」,這兩種騎士和「自由扈從」都差不多的苦逼,前者是在領主家拿工資的,後者就是高級傭兵,和「自由扈從」相比,就大哥不說二哥了。「自由」這個詞在此世還真不是什麼好詞。
當然,像蒙德這種魔武雙修的天才自然不用擔心,隨便在哪個國家,大貴族們都會搶著要,現今的土地再怎麼緊張,一個騎士領還是拿得出來的。按照當今的主流市價,一個騎士領的耕地也不過250—500普畝(每一普畝為240平方普丈,約6075平方米,約等於9.11市畝)。對於那些大貴族來說,拿出個三四千畝土地收一個給力的天才小弟,絕對是划算的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