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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水至清則無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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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余驚鵲決定收下來,因為余驚鵲不是堅定不移的抗日分子,他是警署的警員。

他是滿洲帝國的警員,他做警員是為了什麼?

難道是為了伸張正義?

你要伸張正義,你去打日本人去啊,做警員幹什麼。

做警員不就是為了錢,為了一個好生活嗎?

那麼你不要這錢,才奇怪。

余驚鵲決定收錢,不僅僅是要符合自己警員的身份,同時也是要告訴蔡望津,我有弱點,我有追求。

蔡望津在注意自己,余驚鵲心裡明白,他需要讓蔡望津知道,自己不是一個聖人,自己有自己想要的東西。

警署這個大染缸,能出淤泥而不染的不是聖人,是抗日分。

水至清則無魚,為人處世之道,余驚鵲還在慢慢學。

警員的身份,這個錢需要收下來。

余驚鵲將信封拿過來,說道:「我收了。」

看到余驚鵲收錢,葉嫻緊張的情緒放鬆下來,帶著嘲笑說道:「當時你能得到的,比這個多得多。」

余驚鵲想起來當時葉嫻說的話。

不僅僅是林山月的錢,就算是葉嫻自己,都願意自薦枕席,陪余驚鵲共度良宵。

求的不過就是自己安然無恙。

現在葉嫻同樣安然無恙,可是余驚鵲得到的東西,變成了信封里寥寥無幾的鈔票。

面對葉嫻的嘲諷,余驚鵲同樣好笑。

余驚鵲冷冷的看著葉嫻,葉嫻又想起來了當時余驚鵲揭穿自己時的樣子,她微微後退,背貼著車門。

「你要幹嘛?」葉嫻問道。

「那些東西我吃不下,這些東西剛好。」余驚鵲晃悠著手裡的信封說道。

你有多大的胃口,就吃多大飯。

葉嫻給的條件是好,可是余驚鵲能吃下嗎?

警察廳知道葉嫻就是兇手,余驚鵲能瞞過去嗎?

那個時候不是拿好處,是急著送死。

現在手裡的信封,才是余驚鵲應該拿到的東西,不燙手,想怎麼花就怎麼花,也不需要擔心。

說完這句話,余驚鵲打開車門離開,不理會裡面的葉嫻。

這種有些病態的女人,她和林山月的故事,以及她為什麼要殺人,余驚鵲沒有絲毫興趣知道。

下車之後,將信封裝進大衣口袋,回去警署。

葉嫻坐在車裡,胸口上下起伏,喘著粗氣。

余驚鵲給她的壓迫感,比她去警察廳,面對刑事科科長的時候,來的都要強烈。

她在刑事科,已經做好了破財免災,甚至是獻身的準備。

可是刑事科科長什么女人沒有見過,根本就沒有這方面的心思,一句話,就是要錢。

給多少錢,辦多少事。

葉嫻面對刑事科科長,都沒有這麼強烈的不舒服的感覺,可是面對余驚鵲,就莫名其妙有。

葉嫻知道,余驚鵲看透了自己,被一個看透自己的人用眼睛看著的時候,葉嫻就感覺自己好像沒有穿衣服一樣。

她在余驚鵲拿到錢之後,想要嘲諷余驚鵲,為自己找回一些面子,也讓自己的心裡不再那麼害怕。

可是余驚鵲輕飄飄的話,同樣將她一言戳穿,甚至是余驚鵲離開前,對她的故事絲毫沒有興趣的樣子,讓她無地自容。

將呼吸平復,葉嫻告訴自己,永遠不再見余驚鵲,叫司機開車離開,從警署門前趕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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