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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遵義會議(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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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老總和康大姐就住在周副主席的對面,劉一民領著李成毅和唐星櫻報告後就直接進去了。

朱老總和康大姐穿上警衛師送的皮袍、皮靴試了試,很合適。朱老總就問得多少錢,買了多少。當聽說中央領導人人都有時,朱老總笑著說:「還是打勝仗好啊,有了繳獲,條件就好一點。」然後,拉著劉一民就到作戰室的地圖前,和劉伯承一起,研究敵我態勢。劉一民趁機讓李成毅把給劉參謀長和其他首長的皮袍、皮靴都送給了本人。

紅軍總部使用的地圖非常陳舊,劉一民一看,就知道是繳獲敵人的古董貨。心想靠這樣的地圖指揮打仗,焉能有不敗之理?

再一看地圖上標著的敵我態勢,湘軍、桂軍、粵軍已經進入黔南和黔東南,滇軍已經奉令進入黔境,薛岳部已抵達遵義附近。唯獨沒有敵中央軍增援大軍和川軍的態勢。心想,難怪歷史上會發生土城戰役,原來,紅軍總部對川軍重兵集結的情況一無所知啊。他們依靠的僅僅是電台截獲的消息和偵查的情報,對敵戰略上的情報不清楚。

想到歷史上遵義會議時,當劉伯承、聶榮臻提出向四川發展的建議後,紅軍主力就分三路向四川邊界進軍,結果在土城與川軍主力遭遇,在青槓坡與敵激戰後,傷亡慘重,不得不撤出戰鬥,開始四渡赤水。

既然自己穿越了,這些不利因素就可以避免了。

想到這裡,劉一民就說:「報告朱總司令、劉參謀長,據我部得到的情報,目前蔣介石又從江西調集重兵入黔支援薛岳作戰,我估計,這部分中央軍最少10萬人,應該已經抵達黎平附近。川軍也已完成動員,劉湘可能集中了11個旅的兵力,以潘文華為總指揮,在川南布防,隨時可以入黔夾擊我軍。」

朱老總驚聞:「這個情報準確麼?」

劉一民回答:「是截獲的敵電台情報,應該是準確的。」

劉伯承說:「你們打完清溪鎮戰鬥後,中央軍的密碼好像又換了,軍委尚未破譯,你們怎麼知道?」

劉一民說:「報告參謀長,我師在清溪鎮戰鬥當曰尚能截聽敵電報,中央軍調動情況截聽不止一次,蔣介石並且指令薛岳部補充不足部分可以援軍處獲得彌補。另外,我們審問了敵五十九師師長韓漢英,知道了蔣介石的部署。至於川敵,不用情報,靠分析就能推斷出來,劉湘和何健、白崇禧的想法一樣,對我們必然是嚴防死堵,阻止我軍進入四川,甚至可能會把戰鬥放在黔北來打。」

劉伯承忙用鉛筆在地圖上一一標註。

好在朱老總、劉參謀長對川軍非常熟悉,對潘文華此人也很熟悉,劉一民這一提醒,二人忙著去翻看截獲電報和四方面軍電報,對川軍調動情況進行研究。

劉一民知道,這都是有軍神稱號的人物,稍微一提醒,自然情況就會發生大的變化。看看朱老總和劉參謀長誰也顧不上理他,就去找陳雲同志李富春同志去了。

陳雲同志和李富春同志已經接到了[***]的電話,在設在天主教堂的總政治部里等他。

一見二位,劉一民就發現二人和後世照片上的形象相差不大,只不過看上去更年輕。

陳雲同志一見劉一民,就拉著他的手,感謝警衛師幾次送來的物資和資金。弄得劉一民都不好意思。

李富春同志到是沒有那麼多的寒暄,直接就問為什麼要把1000多萬現大洋退回去。

劉一民知道,這兩個人是黨內的經濟大家,人品好,德望高,深受大家敬重。忙一五一十地作了匯報。

聽完匯報,陳雲同志說:「你做的對,我們紅軍不是土匪,我們不能幹自毀長城的事情。剛開始的時候,一聽說你把繳獲的1000多萬銀元退了回去,心疼的我直跺腳。1000多萬吶,我們能辦多少事啊!說實話,想去打你的心都有。聽了你的匯報,我就明白了,為什麼蘇區肅反的時候,做生意的都跑了,是我們的政策不對路。[***]說,讓我們三個拿出一個紅軍的工商業政策草稿,我看,你起草,我和富春同志研究把關。你看怎麼樣?」

劉一民笑著說:「服從命令聽指揮!」

三個人爬在一張桌子上,劉一民寫,陳雲和李富春研究,很快就形成了幾條意見,這就是紅軍第一個比較規範的保護工商業的條例,後世俗稱劉八條。

中國工農紅軍工商企業保護條例:中國工農紅軍是中國人民民族讀力解放的先鋒隊,負有保護和促進民族工商業發展的重任。

第二條:民族工商企業是國家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所有遵守本條例、合法經營、合理賺取利潤的工商企業主及其雇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中國工農紅軍保護中國境內民族工業和商業、金融等工商企業利益不受侵犯,反對一切官僚資本、殖民資本侵吞民族工商企業。

第四條:反對一切破壞民族工商企業發展的行為。

第五條:紅軍各部隊在戰鬥中,嚴禁向工商企業攤派、挖浮財,嚴禁拘禁工商企業主及其雇員。

第六條:歡迎有識之士進入紅軍根據地創辦企業、從事商品貿易、物資交流,稅率一律按根據地優惠稅率計算。

第七條:嚴禁工商企業有下列行為:

1、以工商企業資本、生產資料、產品和商品資助曰本侵略者,違者以漢殲論處;2、嚴禁工商企業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謀取暴利;3、嚴禁工商企業剝削工人,踐踏工人權利;4、嚴禁進入紅軍根據地的工商企業偷稅、漏稅、逃稅。

第八條:處罰:

1、對漢殲工商企業,除沒收資產外,當事人一律論罪處理。

2、對國民黨反動派的官僚資本,一律予以沒收。抓獲的官僚資本家,按俘虜對待。

3、對剝削工人、踐踏工人權利、有血債的,除沒收資產外,對當事人審判處理;4、對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謀取暴利的,除沒收非法所得外,對當事人審判處理;5、對在紅軍根據地內偷稅、漏稅、逃稅的,除追繳稅款外,追究當事人責任。

中國工農紅軍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寫完後,三個人又逐條交換意見,最後決定合適時機交中央討論施行。

末了,陳雲感嘆道:「紅軍里象你這樣對經濟有所研究的幹部太少了,很想把你調來給我做助手,可惜現在戰事緊張,你又有很高的軍事才能,遺憾啊。」

李富春說:「不用遺憾,他在前面給我們弄錢、弄物資就行了,其他活我們干。」

劉一民笑著說:「看看,一會兒就又給我布置任務了。如果有可能,多支援我點幹部,才是真的支持我。」

陳雲說:「別的不好說,給你管後勤的幹部我負責解決。上次已經去了個吳征和幾個幹部,不夠的話再派。只要你能弄來錢、糧、軍火,讓我去給你當兵都行!」

劉一民連忙說承受不起,三個人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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