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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一章 華律新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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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昭雲一邊拿起來一冊手筆抄寫的律條,一邊聽著辛公義的解說,偶爾點著頭,分析對方解釋律法的細節和意思。

「這次還有一些人性化的改制,比如『對孕婦處以死刑時,要在產後百日後再施行。』再比如,『背部離五臟較近,廢黜鞭背之刑』,『五官面目,減少刑罰和刺面等』對於犯罪的人而言,也算是一定程度的施恩了。」辛公義說道。

羅昭雲點頭道:「甚好,這套刑法出來,公布天下,到時候推行到各州縣。不過,朕覺得,一個縣令雖然是九品官,但畢竟要治理一縣數鄉的政務、判案子等等,太過繁忙,而且一個人精力有限,所以,打算把審判機關分離出來,設立專門的審判官員。雖然仍受縣令調配、節制,但有自己的司衙和系統,負責案件審理和宣判,刑部和御史台都要派人加入,有監察部門,也有審判部門,逮捕任務還是交給典官,縣尉負責地方軍務,縣丞負責政務,縣令負責整體管理,分權出來,才能保證地方吏治清明,百姓能夠安穩。」

「你們別看這只是縣裡小事情,但是君主為主幹,臣工為枝條,這地方百姓就是根須,他們若是被欺壓,地方官吏貪得無厭,逼良為娼、逼得怨聲載道,很可能就要起義造反了。而地方要穩定,除了有飯吃,有衣穿,地方富足之外,就是要在律法面前,保持平等,殺人者償命,其它大小糾紛,由專門部門管理,各盡其責,沒有枉法事情出現,朝廷信譽和威嚴才能立穩。」

長孫無忌、房玄齡、虞世南、辛公義、于志寧等人,聽著羅昭雲的言論,眼神一亮,腦海中的思緒也變得清晰不少。

羅昭雲其實借用了三權分立的思想,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相互獨立、互相制衡,但是,又不是完全的使用,而是有選擇地借鑑了一些,用在地方的管理方面,甚至用在朝堂的分權方面,避免一個人在地方大權獨攬,搞一言堂,一手遮天,也避免權臣獨斷朝綱,到了廢立皇室的地步。

儘管羅昭雲暫時能夠駕馭朝中文武重臣,那是因為自己立國第一任,加上許多手段和能力,可以威懾大臣們,可自己的後代子孫,長於宮廷之內,見識、能力、吃苦等有限,很難再有優秀人傑出現,王朝也只會越來越腐朽,這是封禁社會不可避免的,他如今把制度儘量做的合理,就是能夠延續未來的國祚。

辛公義作為刑部尚書,如此能夠把刑部的管控和權力,不斷下沉到地方,對這個部門還是有好處的,他自然樂得見到。

「陛下考慮周全,臣贊同此議。」

虞世南、房玄齡等人,也覺得沒有什麼不妥,的確對地方管控力加強,而且會避免許多冤假錯案、枉法瀆職的案件發生,使得地方判案子更加專業化,有審批系統逐層上報朝廷,也能有效管理地方。

「臣也贊同。」幾人都拱手表態。

羅昭雲掃了一眼這幾位肱股之臣,基本都是心腹可信之人,開口道:「此事由刑部尚書辛公義牽頭,大理寺卿房玄齡、內使虞世南,你們兩人參與,到時候再叫上魏徵,繼續議此事,一個月內能否出方案?」

辛公義朗聲道:「陛下如此信任老臣,焉敢瀆職怠工?臣定會提前完成,擬出草案。」

羅昭雲微微一笑,說道:「甚好,今日便議到這吧,晌午了,諸卿都回去吧。」

這幾位臣子,識趣告退,施禮後離開了皇宮,刑律新法之事基本這樣定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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