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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章 那隻雞(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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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有必要說服他們,我們也不需要適應他們,就是這樣。」

大法官第一次見到魔師王歡的時候,他是這樣的說著,他的聲音和話語很溫和,卻是天下間一等一的專橫跋扈。

那時候,大法官還不太了解王歡為什麼這樣說。

就像是他爺爺,辛苦的為帝國服務了幾十年,做事公正廉明,但因為理念不合,馬上被要求病退,一點情面都不留。

小時候他是非常討厭周歡那個人,但是後來,聽著爺爺的嘮叨,心態卻一天天的改變了。每年都有被時代拋棄的守舊派,他們在報紙報刊上攻擊時代的進步。

女孩子怎麼能穿超短裙?

未婚同居是一種罪行!

孩子應該和父母住在一起,不聽父母話的就是畜生。

家族的長老尊長比法律更有人情,宗族一定不能拆散……

說這些話的人,不是那些農夫愚民,而是一個個德高望重,清廉自守的,一百多年前的帝國精英,他們頑固的堅持著自己的理念,當然也不是不可以改變,但是要多長時間,十年,二十年?

一位男子,喜歡上了一個寡婦,就算會影響他光輝的前途,就算是對方有三個孩子他也不嫌棄,想辦法討小孩子們的好感,溫和的面對著別人的質疑,和愛人相約一定堅持下去,但他們的婚事卻被雙方的家族擋住,男方的父母一哭二鬧三上吊,寡婦的夫家各種軟硬手段,而且用夫家的話說,現在時代進步了,不然我們直接弄死你!

在一百年前,弄死他是合法的,再往前一百年前,寡婦可以直接被浸豬籠。

類似的事情不少,用魔師王歡的話說,是不是他們的結合必須要經過父母、宗族長老、親朋好友乃至所有人同意才能算數?

這本來是一個很簡單的事情,兩個人領個證,吃個飯,快快樂樂的在一起,只要對方人品沒有問題就行了。

那個男子最終沒有成為大法官的繼父,自殺未遂的他最終去了別的大陸,娶了別的女子,再也沒有回到帝國,只有每年某個時候,他會郵寄一張空白的明信片回來,卻不會被女子見到。

而那些阻礙婚事的人,事情就算是過了幾十年,大法官的爺爺奶奶依舊念叨著自己當年如何做得對,防止了孩子媽被人拐騙走,不然大法官也不會有機會功成名就。

也許吧,也許吧,但是那根刺深深的插在了大法官的心中。

「給老古董,抱殘守缺的人時間和機會,是對更多人的犯罪,按照帝國的法律,正常的更換,讓他們退休或者在一旁看就行了。」

後來,大法官和同事們談到了殺害大儒事件,一位前輩是這樣說的。

「當時整個天下都在看著此事,他們反對的不是陳雲英,而是以後的政策,那麼,是繼續和他們爭論,導致帝國隨後幾十年的動蕩,移民的遲緩等等,還是當機立斷,解決掉問題和提問題的人,走一條正確的路?

儒生們出發點是好的,但他們背後站在的是九大派、四大世家和地方門閥,這些糊塗蛋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點,大庭廣眾之下給出了一個錯誤的訊號,更好玩的是,他們正好是那隻跳出來可以被殺的雞呀。

乾淨、無辜、沒有實力、只有虛名,又代表著舊時代的文明,還有什麼比這個更完美的呢?

於是,周歡乾淨利索的殺掉了那隻雞,然後九大派、四大世家和地方門閥,都可以指著那隻雞,對自己手下愚昧的猴子說,你看到反對陳雲英和周歡的下場了吧?

那麼,自己現在是不是那隻跳出來的雞?

(蔡徐坤的例子是我的錯誤,我不太關心娛樂圈,大家也知道我拿女星舉例子也總是冰冰圓圓,沒有注意買流量霸屏等,只是看到了打籃球的視頻和惡搞,覺得very XX就拿著個舉個例子,抱歉,前面已經修改,還有,前面說的指的急速打籃球的動作,麥可傑克遜之所以是天皇巨星,不僅僅是因為他的表演,還有他的慈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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