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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三三章 陳年舊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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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江寧知縣叫楊新安,是個才三十多歲的兩榜進士,剛從翰林院放了京城的六品知縣……京城的官員級別要高於地方,地方知縣都是七品,京縣知縣卻是六品。地方知府都是四品,應天府尹卻是三品。不僅級別高,而且近水樓台先得月,只要表現優秀,成為天子重臣的可能性極大。是以楊知縣卯足了勁兒想把這個案子辦好,他驗看了殺人的物證——竹筐、鐮刀、繩索,以及從齊大柱家中搜出的血衣、血鞋,已經基本認定齊大柱便是殺人兇手。唯一的問題是人犯在逃,沒了兇手就沒法開堂。

不過很快煩惱就不見了,中午時分,有個男子來縣衙投案,自稱是齊大柱,要求用自己換回他老娘。楊知縣是清流名臣,自然要考慮風評,便以凶頑之徒猶有孝心可嘉為由,放了齊大柱的老娘。同時立即開堂問案,楊知縣本以為兇犯已經投案自首,後面的事兒便水到渠成了。哪成想那齊大柱竟矢口否認自己殺人

楊知縣雙目森然的盯著齊大柱,冷笑道:「那你怎麼會出現在離家二里地水車巷?莫非你有夜遊症不成?」

「小人沒有夜遊症,小人是到湖邊采水鮮的。」齊大柱一臉委屈道,「小人以賣冷飲為生。製作冷飲時要用到鮮蓮蓬、鮮茨茹等水鮮,必須凌晨起床,趁著露水潤滿荷葉之時,將這些水鮮采起,運回家剝於淨,在天亮前用糖醃好,這樣製作出的冷飲帶著水鮮的清香,才能賣得好。所以小人每天都是三更天便背著筐趕到水車巷這邊的河上撈取水鮮。」

這話聽得老捕快們暗暗點頭,都覺著齊大柱殺人的可能性很小。但楊知縣不這麼看,他繼續追問道:「那你為何渾身都是血?」

「那是因為」齊大柱提起來仍然膽寒道:「小人凌晨路過水車巷時被什麼東西絆倒了。用手一摸才發現是具屍首。嚇得小人魂飛魄散,撒腿就往家跑,回到家才發現自己的鞋掉了,筐子也沒拿,還弄了滿身滿鞋的血……」

「既然人不是你殺的,你回家後又逃跑什麼?」楊知縣心中冷笑,編,你就繼續編吧

「我沒跑,回家待了一會兒,我想天亮去水車巷拿回筐子,那是小人吃飯的傢伙。」齊大柱忙辯解道:「誰知道我到了附近,就看見官差在圍著我那隻鞋看,還說這是兇手留下的,可把我嚇壞了。小人不敢現身說明,就想逃走了之,誰承想聽人說我娘被官府抓了。」說著一臉愧疚道:「我娘年紀大了,身體又不好,怎麼能受這份折騰,我就趕緊來投案了,你們快把我娘放出去」

「你娘已經放了,本官仁至義盡,你卻仍不肯說實話。」楊知縣冷冷道:「收起你的僥倖來吧,現在已經是鐵證如山,你就是不承認,我也一樣能定你的罪」

齊大柱死不承認,楊知縣便命上刑,雖然縣衙里沒有北鎮撫司那麼多花頭,但三木之下,一樣沒有能挺得住的,齊大柱熬不過刑,便在半昏迷中勉強招認了。馬上被拿著手按了手印,又當場被砸上了枷、鐐,打入大牢。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楊知縣給齊大柱定了死刑,但死刑要由刑部覆核才作數。不過一般都是走過場的,刑部官員看過文書,大差不差便會用印通過,然後將人犯打入死牢,等候秋決。然而這時候,卻發生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使案情發生了轉機……那死者張馬氏的女兒,竟到縣衙狀告自己的哥哥弒母。

也就是說,死者的女兒說,母親不是齊大柱殺的,而是自己的哥哥,叫張狗子的殺的……

「張狗子?」看到這,王賢突然愣住了,「這名字耳熟。」

「昨天吃杖的三人之一,就叫這個名字。」吳為道。

「有點意思啊……」王賢摸著下巴喃喃說道,繼續看下去:

那死者的女兒張秀姑,狀告自己的哥哥張狗子平時就跟母親,案發當夜他趁著母親睡覺,偷偷翻箱倒櫃,找到張家的傳家寶——碧玉西瓜

那碧玉西瓜是張秀姑的姥姥傳下來的,她姥姥是蒙元皇宮的宮女,兵荒馬亂時偷了宮裡的碧玉西瓜出來,本來成婚後生活拮据,想拿出來賣了換點錢。但她男人是個識貨的,知道這玩意兒價值連城,讓人看到就會引來殺身之禍。是以夫妻倆一直藏著這件寶未曾示人,後來兩口子相繼病逝,便將寶物傳給了他們唯一的子女,也就是張秀姑的母親張馬氏。反覆叮囑她,萬萬不能讓外人知道這樣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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