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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一十二章賽加羚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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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孔雀自己一人,其他女人一人帶著一個孩子,韓笑笑就只能讓秦明月帶著,他們一家七口人,就這樣在這片草原上溜達。

「看那邊,那是草原狼。」韓鳳最是活躍,顯然他很高興,所以此時已經一點彆扭也沒有了。

「是狼群,不遠處還有一群,好像是雪狼群。」韓孔雀笑呵呵的道。

「還有一群?這麼多狼在這裡,不是要吃掉這裡的馬兒?」韓笑笑道。

「放心,這裡有的是東西讓狼吃,它們才不會攻擊馬群,要知道這些重型挽馬也不是好惹的。」柳絮解釋道。

韓孔雀也道:「如果狼群攻擊馬群,一個不好就有可能被馬踢死,所以,只要有可能,狼群都不會攻擊馬群的,除非它們找不到食物,餓的不行了。」

「看,那是黃羊吧?」這個時候秦明月喊了起來。

「黃羊有什麼大驚小怪的?」韓孔雀笑著道。

「你看看就知道了。」秦明月白了韓孔雀一眼。

韓孔雀轉過頭去一看,立即被嚇了一跳,那確實是一群黃羊,不過那黃羊的數量實在是太多了。

一群黃羊好像受到了驚嚇,此時正開始不斷的加速,所以場面更加壯觀。

「這些黃羊得超過一萬頭吧?」就連周美人也驚訝的合不攏嘴。

「那是它們之中的王嗎?」就在此時,韓鳳指著羊群之中的一些大個,大聲喊道。

「咦?那些不像是黃羊。」韓孔雀也看到了一群特別醒目的傢伙,它們的個頭要比黃羊大多了。

「那是賽加羚羊,還是我特地讓人捉來放養在這裡的,沒想到數量已經變得這麼龐大了。」看著一群數百隻的奇特羚羊,柳絮開口道。

「賽加羚羊?這種羚羊怎麼這麼奇怪?」秦明月道。

「是很奇怪,特別是它們的鼻子。」韓笑笑道。

「這種羚羊有什麼特殊的作用嗎?」韓孔雀問道。

他知道柳絮,如果不是有用,柳絮一般是不關心這些東西的。

柳絮道:「賽加羚羊的角能夠入藥,這種羚羊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最近這些年種群數量急劇下降,所以我讓人特意收購了一些,放養在這裡,也許能夠讓這個種群繁衍下來。」

近距離觀看,賽加羚羊是很奇怪,所以這種羚羊又叫高鼻羚羊,因為它們的鼻子很高。

高鼻羚羊的別名角賽加羚,屬於牛科,所以比普通羚羊要大,體型中等,體長1.2-1.7米,背部黃褐色,臀部、尾、腹部白色,夏毛短而平滑。

冬毛色淡、濃密且長;四肢較細;鼻骨高度發育並捲曲,內布滿毛、腺體和粘液管,每個鼻孔中均有一特殊具黏膜的囊,可使吸入的空氣加熱並變得更加濕潤,以適應高原寒冷環境,同時也與靈敏的嗅覺有關。

因鼻部特別隆大而膨起,向下彎,鼻孔長在最尖端,因而得名「高鼻羚羊」。

這種羚羊僅雄性有角,所以偷獵的人,專門獵殺雄性。

而賽加羚羊是一夫多妻制的,只要獵殺了種群之中的一隻雄性羚羊,就會對一個小組群造成滅絕性傷害,所以賽加羚羊的種群越大,反而越安全,數量越少,越容易滅絕。

賽加羚羊一般棲息於荒漠、半荒漠地帶,結成小群生活,有時形成數百甚至上千隻的大群遷移。

冬季多在白天活動,夏季主要在晨昏活動。

它們善於奔跑,速度快,且有耐力,於秋未冬初發情交配,雄性間有激烈的爭雌現象。

由於羚羊角是為名貴藥材,長期遭到大量捕殺,國內的野生種群已經滅絕,原分布於俄羅斯南部、蒙古國及中國新疆北部,現僅見於俄羅斯。

「這種羚羊我聽說現在數量不少吧?」韓孔雀知道賽加羚羊,這種羚羊的保護級別很高,屬於極危,所以從三幾年就開始保護,按理說數量應該增加了很多才對。

柳絮苦笑道:「什麼東西,也不能肆意獵殺,就算數量再多,也不經人類瘋狂捕殺,賽加羚羊的角絕對是好東西,所以從古到今,都有人獵殺賽加羚羊,這樣沒有節制的獵殺,什麼物種也要消亡。」

對羚羊角的藥用最早於何時,現在已無從考證,大約有兩千多年的歷史。

中國最早的記載是在《神農本草經》中,就對羚羊角的功效進行了描述:「平肝熄風、清熱解毒。」

它在方劑中被用於高熱驚癇、神昏痙厥、子癇抽搐、癲癇發狂、頭痛眩暈、目赤翳障、溫毒發斑、癰腫瘡毒等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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