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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夜店採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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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北京流行音樂典禮」之後,林誠就仿佛失蹤了一樣。

狗仔們在新生活影業公司的門口蹲守,也沒有堵到林誠。

大導演林誠失蹤一個月後,偶然被記者發現他頻繁出入於澳門的夜店場所。

有照片為證:林誠坐在中間,左右是妖艷的坐檯小姐,林大導演笑得嘴都合不上了。

輿論一片譁然,都覺得林誠飄了。

有道學之士在媒體上深惡痛絕的批判林誠:是「道德的淪喪」?還是「人性的扭曲」?

大量的粵省記者迅速趕往澳門,有了更驚人的發現:不僅僅是林誠,同行的還有許崢和黃博。

三個人勾肩搭背,半個月裡面,簡直是把澳門的夜店玩遍了。

記者們在夜店門口攔住林大導演,直接追問:「林導,你們頻繁的出入夜總會,會不會給社會帶來不好的影響?」

「你是年輕人的偶像,會不會有年輕人向你學習?」

「你這樣做,會不會教壞小孩子?」

林大導演只說了一句話:「我在體驗生活。」

消息傳出,輿論大嘩。

記者自己去夜店,那是偷偷摸摸的,人家去夜店就是光明正大的體驗生活。

狗日的導演,狗日的演員。

林誠的水軍們開始發力:

林導體驗生活,那麼他下一部電影,是不是拍攝真正的夜店題材?

林導體驗生活,如果記者們不報導,怎麼會有人知道?

沒有人知道,就談不上教壞小孩子?

可問題是大家都知道了呀,林導還會繼續拍攝嗎?

是「一路向北」嗎?會有東莞桑拿按摩的場景嗎?

水軍並不都是褒揚,有扮白臉的,也有扮紅臉的。

有爭議,才有話題。

林誠的宣傳手段越來越犀利了,竟然學會在拍攝之前就開始炒作了。

話題沸沸揚揚的吵了一個月,汪皮褲哭了又哭,林誠始終牢牢占據著頭條的位置。

終於,在3月份的一天,風和日麗、陽光明媚。

林大導演在羊城舉行了新聞發布會,宣布了新片的名字《宿醉》。

主席台上,坐著林誠、許崢、黃博、大鵬、高媛媛、柳言、郭碧婷、王知,這就是主演陣容了。

林誠首先介紹了《宿醉》的梗概:

這是一部發生在賭城澳門的喜劇電影。

影片講述了三個伴郎和即將舉行婚禮的新郎在單身聚會中大醉一場,結果醒來後,發現新郎不見了,於是他們必須回憶起昨晚發生的一切才能找回新郎,順利舉行婚禮。

記者們開始發問,因為記者眾多,事先說好每個記者只能提一個問題。

北方娛樂日報記者:「林導,你這樣的題材,可以過審嗎?」

「已經過審了呀,我們肯定先拿到光電的批文,才可以拍攝呀。」

「可你們這題材。。」

「下一個問題」許崢客串了主持人:「那邊那個美女,你可以提問了。」

許崢指著一個身材高挑、鵝蛋形臉的女記者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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