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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宿醉》北美發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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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1000萬美元就想買斷,還包括電影的改編權、續集的拍攝權?

「雖然《宿醉》是我們中國人拍攝的,但也不至於1000萬美元就買斷所有吧?」林誠嘲笑的說:「單單大陸,票房就有6個億。續集票房,只會更高,不會更低。我會把價值一個億的美金的續集,1000萬美元就賣掉嗎?何況,續集又不只一集。」

就這樣,雙方的第二次談判,又不歡而散。

這時候,第二家美國公司出現了。

傳奇影業,由托馬斯.圖爾(Thomas Tull)創建於2004年,公司在2005年與華納兄弟公司達成了一項共同出資和製作40部影視作品的協議。

這家小公司找上門來,不是為了發行。而是想要《宿醉》的改編權。

美國導演托德·菲利普斯看中了《宿醉》,認為它有著暢銷全球的潛力。當然前提是主角是美國白人。

傳奇影業的出現,打破了哥倫比亞和林誠之間的僵局。

又經過二輪艱苦的談判,終於達成以下協議:

哥倫比亞,出資2000萬美元,買斷《宿醉》除亞洲之外的全球電影發行權,包括錄像帶的發行權、周邊產品的發行權,網絡的發行權。當然都是在亞洲之外的權力。

亞洲部分,林誠已經分散著都賣了出去。

林誠能夠確定哥倫比亞,這次不會虧損。

賺多少與林誠無關,但合作的雙方,都可以賺錢,生意才能長久。

不相信的話,你看哥倫比亞公司現在和華一公司還有合作嗎?

華一公司一向目光短淺,他和星爺的恩怨糾葛就說明了這一點。

當年星爺拍攝《西遊降魔》這部電影時,

星爺與華一口頭約定,票房收入超5億,華一給星爺分紅。

後來,還因為分紅問題,雙方通過郵件簽署補充協議。

電影大獲成功,超過約定數額7億多。

但是,華一隻給星爺8千萬,而之前說好的分紅卻遲遲不付。

按照協議,票房分紅為8610萬。

雙方因此鬧到了法庭。

因為雙方是口頭協議,並且,郵件協議也未簽字蓋章,證據不足,星爺輸掉了官司。

華一硬生生的賴掉了屬於星爺的8610萬。

最後,華一的黃鐘磊還口出惡語,說「法院比周先生更懂電影」,對星爺進行諷刺。

之後的事實也更是讓星爺證明了自己到底懂不懂電影和觀眾,2016年上映的美人魚票房高達34億,這也讓合作的公司市值一夜暴漲,一舉超過了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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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話少說,林誠不光是與哥倫比亞公司達成了協議。

他還與傳奇影業達成了協議,用500萬美元的價格,賣出了《宿醉1》的改編權。

林誠把他在國內,被剪輯掉的、沒能實踐的一些想法和笑點,和盤托出,供傳奇影業參考。

讓傳奇影業感覺到:和林誠合作,大有所值。

其實質也就是把原世界,傳奇影業拍攝的電影原版,原原本本的複製給了這個時空的傳奇影業。

如果傳奇影業還想拍攝續集的話,還要和林誠再次商談。

因為林誠已經把《宿醉2》、《宿醉3》,都在美國的版權網站註冊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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