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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氏的意識里讀書人就要有讀書人的風氣,養了這些東西會給家裡帶來污濁之氣。萬一帶了同窗回來,豈不是失了面子?
所以姜氏一直沒有提過要養小動物的事兒,黎清也不問,她覺得養個雲及小包子已經夠麻煩了,再養點小動物……
「好,都聽娘的。」
姜氏絲毫不擔心黎清會拿家裡的東西補貼娘家,她吃了一碗早上熬好的糙米粥,便收拾收拾去了劉大虎家。
劉大虎是劉氏族人,家傳獵戶。平日裡種田,有時間就回去打獵。劉大虎的弟弟劉麼虎被徵兵上了戰場,至今未歸。
現在是四月,確實山上的小動物不豐富,姜氏去只得到了一隻已經半死不活的野雞。剛剛過了災年,有獵物都不錯了,要是眼高於頂的周氏敢嫌棄,那也沒辦法。
不可能指望周氏滿意的,黎清此去定然是不可能安寧的。
「娘親,我們真的要去外婆家嗎?」雲及不是很情願,但是娘親要去,他也只好跟著去咯。要是娘親受欺負了,他還可以幫娘親擋著,他一個大丈夫才不怕痛呢。
娘親這麼美,這麼好。他絕對不會讓舅舅嫁了了她的。
第二天一早,黎清背著背簍,裡面裝著一些曬乾可的山上采來得蘑菇,和那隻野雞,幸虧它還活著。黎清背的布包里放著姜氏之前繡的兩塊兒手帕,姜氏讓黎清在上面繡了兩針,看看效果,誰知道她沒有任何天分。
於是就當做黎清自己繡的送給黎清娘家人,也算是一小塊兒薄禮了。
十塊田村在寧河的對面,黎清先要乘船渡河,然後走一段路才能到黎家。
當初原主成親的時候,是一頂嬌子從家裡抬出來,再抬到船上,渡河之後,薑湯臣在寧河的這邊迎親,隨後倆人拜堂。
黎清的腦子裡突然閃現出來的原主成親的畫面,可能這是身體的自然反應吧。
原主嫁人之後每年都會回娘家,每次都少不了一頓冷嘲熱諷,她早就習慣了。但是這一次,黎清來了就不一樣了。三年前兩家簽了契約文書,但是並沒有真正的撇清關係。每年過年的時候會請人捎東西過去,聊表孝心。黎清這三年一次也沒有回去過。
本來就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在這個時代,嫁了人的女兒是沒有義務養著娘家人的,當然也不會有娘家爹娘的財產繼承權。原主也不是那般死受牽制的人,黎清就更不是了。
這次回娘家要是還遇到以前的那種事,黎清可不會像個麵團子似得任人捏圓搓扁。
很快便渡了河,黎清拉著雲及按照熟悉的路線一路走,周圍還可以看到被水淹過的痕跡。十塊田同在樂旭縣,自然沒有受到疫病過多的侵擾,所以黎清斷定娘家人都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