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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北嶼縣令拿出來的糧食多,還使得府城受到了皇帝的嘉獎,他也因此被府城看重,對北嶼縣城的掌控也越來越順利。
因此王土開始把新安城的產品如草紙,紅磚,黑石頭,水泥等銷往北嶼縣城,兩地間的火熱貿易也吸引了北嶼縣城和周圍的小販商人來到新安城。
而此時,新安城的所有建設都已經完成有一段時間了,還做到了讓每一戶都擁有一棟自己的樓房,鐵皮屋也早已拆除煉化成兵器,村子裡的廢屋也都被推倒。
新安城的樓房價格是30兩,當然不可能每個人都買得起,王土便出了一個樓房買賣的方式:先交5兩銀子的樓房首付,剩下的25兩則可以分期付銀,可以選擇25年或者15年內結清。這樣一來,每家每月只需拿出不到一百文左右就可以,新安城每家都有在上工的人,而且基本上每家不止一個人在上工,現在只是拿出工錢里的一部分而已,完全不會影響每家的正常生活,所以這個買房的法子一出來,新安城的人立馬響應,沒幾天的功夫就全部成了有房一族。
至於說新安城百姓手裡沒有5兩銀子的是怎麼在短短几天內籌集到的?對於新安城的百姓來說,這個不是什麼難事,手裡銀子不夠就去跟一塊上工的人借啊,借的人也不怕你賴帳,白紙黑字寫好的借單,你不認他就會拿著借單去上報,到時候你的工資就不會發到你手裡了,而是發到對方手裡,還會被貼大字報通報全城,所以你要是不想在全城百姓丟臉就得好好的還債。
還可以向新安城借銀子,不過這銀子是要還利息的,雖然不是很高,但還是很少有人願意選擇它,大部分人還是傾向於向周圍人借銀子。
當然也肯定有全款買房的,譬如李地主就又花了30兩銀子買了一棟樓房,要不是新安城規定一個人不可以買第三套樓房,估計李地主還會繼續買下去。
當然以李地主的頭腦他當然也會想到以媳婦女兒的名義再買樓房,不過這種想法被媳婦和女兒給無情拒絕了而已,李地主的女兒最近正在和城長的表哥大毛談婚論嫁,這也是李地主內心非常滿意且一手促成的婚事。
想當初,李地主經常找大毛來自家幫忙,就是存了撮合大毛和女兒的心思,大毛這個毛頭小子沒出他所料地上了勾,奈何他女兒一開始根本不正眼搭理大毛,嫌棄大毛是個泥腿子不是個翩翩公子,可把李地主給急壞了,還是多虧了他沒放棄,這時間一長,兩人終於對上眼了。
兩個人日久生情的唯一一個不好處就是自家嬌生慣養的女兒竟然完全變了一個人似的,自己出去找了一份紙廠的叫什麼人事的工上,還說他這個爹生活鋪張浪費,如今買房又被女兒以這個說法給拒絕了,連他媳婦都被說服了,唉,也罷,不買就不買吧。
「說道買樓房,大毛他買了樓房麼?爹就你一個女兒,可不會同意你嫁過去跟那麼大一家子人擠在一棟樓房裡過日子。」
「大毛買了,他之前存夠了錢付首付,都沒讓家裡人幫他!大毛還說他家二叔也買了房搬出去了,讓我嫁過去後偶爾和他回家住幾天孝敬下老人,其他時間我們就住在我們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