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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了一下樂樂周總監辦公室里的情況,只知道辦公室內人還未走,秘書在整理合同資料,應該進行的很順利。
中午下班時間,樂樂已經過來詢問是否按往常打包午飯,不知在何時,時初已經很久沒有下樓去吃飯的時間。
早期時候外婆還老是讓人送餐過來,後來被時初再三推拒給取消了。
後面又在一家餐廳訂了午餐,吃著吃著又覺得膩了,偶爾一份麵包牛奶都可以搞定。
要是閒時還能跟樂樂一道去吃頓飯,大廈挨著商業街,周圍有許多餐館。
但是大多時候,中午大家休息的時候,她還在辦公室簽合同和開國際會議。
「嗯,再幫我帶一杯冰搖紅梅黑加侖,常溫。」
「好勒。」樂樂興高采烈的關上門,剛準備轉身。
屋內的時初頓時吶喊:「不用了,我待會兒自己下去。」
樂樂小腦袋探進來,疑惑的問:「不要了嗎?」
時初握著手機,被自家小助理嚇了一跳,再三點頭確認:「嗯,不要了,我等下自己下樓。」
「行吧。」緩緩縮回腦袋,轉身離開。
時初緊緊握住自己的手機,不敢相信屏幕上呈現的內容。
溫惟許:下班了嗎?一起吃個午飯?
是男神微信給她發的消息,天啦!
那不就是男神看到了上面的系統消息,還是男神眼瞎不會看見?
時初慌了神,不知道該如何回復。
乾脆放下手機,調整心態,簽幾份合同調節平衡。
直到…當看到合同上「溫惟許」三個字出現在簽名欄上。
時初拍了拍腦袋,差點要被自己氣死。
好在這份還沒拿去給乙方簽章,待會兒得讓樂樂重新準備一份。
隨意的丟進垃圾桶,又覺得不妥,趕緊小心翼翼撿起來,放到抽屜里。
她還是拿起手機,深呼吸,回覆:「好的。」
消息發出不到一分鐘,那邊已經發來餐廳地址,好似早就蓄謀已久。
哪有心思再繼續簽合同,馬不停蹄的放下手中的文件,去洗手間補了個妝,下樓赴約。
路過前台,中午只有一位在值班,見到時初,趕緊叫了一聲:「時總,這裡有你的信封。」
「我待會兒回來再拿,或者給樂樂也行。」
「不是時總,是剛才有人送過來的,一位特別帥的男士,語氣里好像跟你很熟樣子,而且這信沒有封條。」前台再次說,時初有些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