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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國人過久了安穩日子,都不太想打仗,在沒有逼不得已的情況下,寧願吃點虧也不願動手。實在是真打起來他們在七國中勝算太低,也是不得已。

趙王都已經到享天年的年紀了,自然更不想操勞打仗,讓趙國亡在自己手中,遺臭後世。

「罷了,那就叫秦使來談談。」,趙王憋悶的只能點頭,心中對自己曾經寵愛的女兒在這一刻恨到了極點。

秦國要民夫的打算確實是幹活,並沒有軍隊的想法,趙國願意他們還不放心呢。所以民夫年紀大點無所謂,只要還有幹活的力氣,不是真老弱病殘就行。

使者幕僚思考點頭,

「你們說的可以,但民夫年齡最大不能超過45歲。另外女人的年紀必須在16-25之間,也必須身體健康,不得濫竽充數,否則再出現問題,你們趙國就等著我們秦軍兵臨城下吧!」

趙臣聞言鬆了氣,答應就好答應就好,這次他們是瘋了才會做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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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有人歡喜有人愁

趙王沒辦法只能答應賠償條件,下旨向民間徵集民夫和女人。

名義用的是「秦趙友好」,真相卻是半點不敢說出來,趙芸香惹出的事情已經不能用王室醜聞來形容,而是升級到民憤辱國上了,倘若趙國民眾知道家裡被徵集出去的男人和女人都是給趙芸香賠罪的,那絕對會鬧翻天!

也虧得古代信息不發達,如果刻意封鎖秦國的消息是傳不到趙國民間的,至於秦國本土此事會不會傳遍,就不是他們能夠插手了,趙王和趙臣也只能自欺欺人的安慰,風頭過了就好。

趙國百姓不知道情況,對上面徵集民夫和女人的聖旨很奇怪,雖反抗不了,但卻還是議論紛紛,實在不明白為什麼維護秦趙友好要送民夫和女人,難道不是送金銀寶貝才是最佳嗎?

百姓們大道理懂得不多,可跟家人分開這確實很嚴重的事情。

女人也就罷了,可按照官府徵集的民夫年齡,40歲左右的男人基本都是家裡父親輩兒,再重點就有當爺爺的,這都是長輩啊!咋能輕易送到其他國家呢?

「為什麼徵集民夫啊?那去了還能回來嗎?按照條件我家可就只有我爹最符合了!」

「是啊是啊,女人就算了,咱們就當遠嫁女兒,好歹秦國也算富足,嫁給當過兵的不會餓肚子,但咱們男人去秦國當民夫幹活,要去多久啊?」

「莫名其妙,我不干!我家就只有我兒子和男人,我兒子才剛滿十五,我男人走了我們母子咋辦……」

「什麼兩國友好,讓大王送金銀寶貝不就好了麼,還沒聽說過送人的。」

雖然這次不是徵兵,但百姓們抗拒的心態還是很嚴重,誰都知道官府每次拉了家裡的人走,就註定了沒幾個能活著回來。這次雖說是去當民夫幹活,可卻沒說什麼時候回來,大家心裡都忐忑,誰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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