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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鄉親!我自五兩銀子被叔父一家賣至葛家,與葛家二子葛正修成婚,」說罷他環顧一周,見眾人眼中流露出驚異之色,滿意道:「且不說我朝律法,拐賣良家子女視為重罪!明知而買者流徙千里服役三年!就說葛趙氏既然同意我與葛正修完婚,就說明我傅居言是葛正修明媒正娶的人,也是她堂堂正正的兒媳,不是她可以隨意打罵賤賣的貓狗!」

「我本來念及叔父一家養育之恩,葛家再造之恩,不想多生事端,做那不知恩圖報之人,只是,自進葛家將近一月,我自認對待公婆絲毫沒有不尊之為,更無不敬之心,葛趙氏卻動輒非打即罵,半月前更是因我無心之言逼我至死!」

人群已是譁然失色!且不說人人都清楚的傅居言自殺之事,就葛家二媳說的拐賣之罪,便足以引起大家的重視了。

東陵律法大多沿襲前朝,前朝後期人口因戰亂銳減,壯勞力陡降,這對以人力為根本的古代國家來說不啻損失慘重,所以前朝對於人口的買賣打壓力度極大,一旦發現定罪也極重,東陵在這方面亦然。

雖然說農村里像傅居言這樣的,也有被家人變相賣出去嫁人的,但只是極少數,而且大多都會基於女方或哥兒的意願,因為他們也怕一旦鬧起來不好收拾。但卻很少有人想到律法這方面,一方面是因為這裡百姓大多都未讀書,不識字,不懂法;另一方面,人們對於拐賣的認知還停留在將人賣給人販、伢子之類的,很少有人想到這麼深。所謂民不告,官不究,半山村成立以來還從來沒有過新嫁娘是被「拐賣」而來的!

人群里有不少人大罵葛老太不是東西的,也有人心裡嘀咕,這拐賣一說,還不是看傅居言巧言令色的一張嘴。

傅居言故意說得嚴重,但也基於一定事實,原主雖不是被拐,但被叔父一家賣卻是真的,原主事先也並不知情。

他繼續說道:「我知道叔父一家不是可久留之地,所以自來到葛家之後,也決心要和葛家二子好好相處,以夫妻之禮相待,侍奉長輩,養育幼子。可家婆所為,卻無法讓我忍受至今,」他挽起雙袖,舉起,示意眾人,「這!就是葛家母對待兒媳之道!試問,若有誰被人這樣對待,還能和她親睦相處嗎?」

眾人只見傅居言裸露在外的胳膊上滿是青青紫紫的傷痕,有些已經泛黃髮褐,顯然是受挨已久,那些新鮮的無不觸目驚心,甚至是紅條縷縷,已然成痂,一時議論聲更大。

葛老太已經被傅居言的一番言論弄慌了神,更是被重罪一說嚇住了,再加上一旁葛正修狠戾殘暴的眼神,她兩股戰戰,只逞強道:「你胡說!我沒有!是你叔父家嫌你浪費糧食才將你賣給我家的!我肯將你買來,給你口飯吃,還讓你嫁給老二享盡清閒福!這都是天大的恩情,你卻不知恩圖報,還自己私藏銀兩,對我不敬!我將你打了賣了都是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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