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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三個月里,程鵬已經被關押起來。

嚴恆雨正在追究他非法商業威脅以及故意傷害罪,韓永晴是程鵬的目標,但商業絕對不是。只是程鵬的嘴很嚴,不願意供出幕後主使。

而在韓永晴被綁架的兩天裡,沒有人知道程鵬有沒有對她做出其他傷害,所以韓永晴的證詞很重要,誰知道她一昏迷就三個月。

現在韓永晴醒來,如果韓永晴能夠提供證詞,就可以正式起訴程鵬了。

而且這次,嚴恆雨絕對不會放過程鵬。

他要他死。

第八十二章 重審

第二天早上,韓永晴來到警察局錄口供。

「請問韓小姐,你還記得三個月前,程鵬綁架你的那兩天內都對你做了什麼嗎?」一直負責這個案子的郭sir給韓永晴和嚴恆雨倒了杯水,小心翼翼地問道。

韓永晴回想了一下,如實說道,「言語上的辱罵,恐嚇,還有兩天沒有給我任何吃的?」

「就這些?」郭sir蹙了蹙眉,大致上和程鵬所供述的沒什麼出入。

「對。」韓永晴肯定地說道。

郭sir點了點頭,陷入沉思。

如果只是這樣,程鵬對韓永晴的所作所為就只是一起綁架,頂多是非法囚禁。畢竟程鵬到現在也不願意承認是利用綁架韓永晴達到商業目的,更加不願意供出主謀。

錄完口供,站在一旁的姜譽博才上前說道,「郭sir您好,我是韓永晴小姐和嚴恆雨先生的代理律師,姜譽博。今日起,我代表我方委託人韓永晴小姐正式提出重審五年前程鵬的強姦案。」

姜譽博雖然現在是嚴恆雨的助理,但也是法學畢業的,現在正巧可以當他們的代理律師。

而郭sir有些疑惑,「這五年前的案子已經結了,程鵬也已經服刑了,為什麼要重審?」

姜譽博解釋道,「強姦…對於所有被害人來說都是件非常不光彩的事,為了維護我方被害人的名譽,加上韓家當時正處弱勢,四年前,根本沒有人去為我方被害人辯護。現在大家都知道,程鵬對我方被害人不僅造成肉體上的傷害,還有精神上的重創,令她差點喪失了性命。按刑法規定,強姦罪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情節嚴重者可以判死刑。」

郭sir也不傻,自然聽明白了這其中的意思,就是要程鵬死,看來這也是嚴恆雨的意思吧。

姜譽博正式向法院提出訴訟後,程鵬堅決否認他強姦過韓永晴,「我沒有強姦她。當初我是準備那樣對她,但是嚴恆雨來的太快,我沒有得手。」

郭sir反覆查看程鵬當年的口供資料,明明有親口承認強姦了韓永晴,「可是你當年是親口承認你對韓小姐做過的事的。」

「不是,我當時是糊塗了,我聽說韓永晴以為自己不乾淨然後瘋了,我就將錯就錯,想讓她瘋的徹底。我不能親自報復韓司成,所以我也不想讓他的女兒好過!」

要知道當初他因為家暴妻女,強姦女兒,最後被韓司成判罪。

他是罪有應得,但是韓司成平日受盡賄賂,讓多少惡人逃之夭夭,就因為他沒錢,韓司成就裝清官,把他送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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