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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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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工作,來往得多,就用得順手起來。

賀雲舒面上看著軟,實則很有些主意,溝通起來直接有效,做的無用功少。且她身上有種氣場,無論多緊急的事去了她那兒,舉重若輕一般。

魏宇沒見過她發火,少見她辦錯事,即便有疏忽,也會立刻道歉並且彌補。辦公室面上一團和氣,但到底是個小社會,自然有各種各樣的人。既有喜歡她的,也有不喜歡她的,更有看不慣她說酸話的。可無論別人說什麼,她都端著一張笑臉,不緊不慢地喝著茶水,然後點著外賣請客吃飯。

偶有一次,她盯著某個不喜她的人看,那人吃著她買的飯菜不亦樂乎。

魏宇看見她的眼睛在笑。

只要她願意,她可以和任何人搞好關係。

他看見了那一次,就看見了後面的很多次。

不知不覺,視線放了太多在她身上,偶爾對上她的眼睛,竟會心驚肉跳。

魏宇知道自己犯了忌諱。

她的拒絕在理所當然之中,坦蕩蕩看著他的時候,他自慚形愧得很。

手機在響。

魏宇一口將咖啡喝完,拿起震盪的手機,是好友鄧旭文發的簡訊和定位。

「晚上一定來吃飯,幫我慶祝。」

他笑了一下,這傢伙和他同歲,幹什麼都很快,眨眼兩年就在婚姻里打個滾,來回進出一趟。

這個飯,應該是慶祝終於離婚成功了。

「不去。」魏宇回。

「一定來,吃好的。」鄧旭文堅持,「我難得請一回客,你給面子。」

「請客?真金白銀你自己掏的?你那麼摳,捨得?」

鄧旭文發個翻白眼的表情,「拽著個付帳的冤大頭。」

果然如此,

兩人算是一道長大的朋友,彼此深知本性。

鄧旭文家裡不窮,但爹媽都是會計,錢算得精當。不是說摳,而是摳得出血。

當然,摳不意味著占便宜,而是什麼東西都有個底價。

比如他的婚姻。

他認為她的前妻是個很不錯的女人,勤儉持家又上進,唯一的缺點是貼娘家。可哪個女人不貼呢?只要控制好,依然是一門好姻緣。他在結婚的時候,悄悄設了個停損線。線內,前妻花錢是自由的,線外,就要止損了。

離婚的緣由,起於前妻不告而給了弟弟一百萬的錢做買房的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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