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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這樣的身世,應該更加勤勞,更加珍惜家人才對,但是事實恰好相反。

安彩的這位丈夫,是被母親溺愛長大的,做事眼高手低,胸懷遠大抱負,但卻不肯從小事做起。

在那個還靠地吃飯,生產技術落後的鄉村里,把家裡所有的農活家務,都扔給了妻子安彩。自己每天背著手到處閒逛,是個名副其實的農村懶漢。

本來這樣的人,應該長得十分可憎才對,但原主卻長得白淨俊朗,在識字率不高的農村,曾經讀到過高中,後來沒考上大學才娶親生子。

如果摒棄那好吃懶做,自私自利的可惡性格,原主的條件確實不錯。

所以,這也一度造成了,沒讀過書,長相也不出眾的安彩嫁給原主之後,總覺的自己配不上原主。

安彩這種虧欠心理,導致她能容忍原主那麼久,也導致了最後的悲劇發生。

而這位原主,性格雖然可憎,但是嘴巴能說會道,而且長相自帶好感,所以安彩無論自己有多辛苦,就算自己也心懷抱怨,回家一看到丈夫笑嘻嘻的模樣,然後對自己噓寒問暖的,又是捏肩,又是倒水,心裡的氣也就消了。

再後來,安彩生了個女兒,在那個還比較守舊的鄉村里,仿佛生女兒是件丟人的事兒,無論男女,都有這樣的糟粕觀念。

所以當女兒一降生,安彩就痛哭了一場,覺得自己對不起丈夫,而原主雖然心懷芥蒂,但秉承著嘴甜的性格,安慰安彩說沒什麼的,兒子女兒他都喜歡。

安彩看到丈夫如此寬宏大量,以後做事就更加賣力了,也更不敢對丈夫有任何抱怨了。

在女兒安苗兒七歲的時候,村里出現了第一批年輕人出門討生活,而原主也在其中。

只是其他人都是出門打工,而原主是去做生意,至於做生意的本錢,全是安彩拿出來的。

但安彩也只是個普通農婦,平時都是臉朝黃土背朝天的幹活,也沒有什麼額外收入。

唯一值錢的,就是安彩出嫁時,她已經過世很久的母親留下的唯一嫁妝。

一個式樣老舊的金手鐲。

當原主有了要出門做生意的想法的那一刻,他的眼前就浮現出了那隻金手鐲。

但他知道那隻金手鐲的意義,安彩把它看得比命還重,怎麼可能用來給原主當本錢呢?

但沒有金手鐲,原主的夢想也將落空,這是原主無法接受的。

所以,原主想了個下作的主意。

原主在一次聚會之後,偽裝出一副因為沒有兒子,而遭到別人羞辱的模樣,回家就跟安彩發了頓脾氣,說讓她二胎必須要生個兒子。

因為當時農村只允許要兩個孩子,如果安彩還生下的是女兒,那他就要把女兒宋苗兒送人,如果沒人要,那就放進水缸里溺si。

雖然這不是原主的真心話,但是安彩卻不知道,而且當初在農村里,也的確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安彩非常恐懼,生男生女也不是自己能決定的,如果真生了個女兒?

看到機靈活潑,又因為營養不良而面黃肌瘦的宋苗兒,安彩的眼淚止不住地往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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