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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日長久,她演出了真情。
到現下,她已經真的愛上了安王。
宛娘臉色尷尬,憤言,「顏監醫說得好聽,人嘴兩張皮,我也可以說,我只是傾慕安王,不帶別的目的,甜言蜜語誰人不會?」
「這倒簡單,我的真心可以寫在紙上。雖然我沒有必要跟你們掰扯,為了證明我沒什麼目的,也給安王面子,我還是寫一下好了。當然,沒請你們看熱鬧。」顏水心說罷,轉身進了監醫室。
監醫室的看診間裡,有一張大的長方桌,上面有用來開藥方的筆墨紙硯。
顏水心從抽屜里拿了本裡面原有的醫書,翻開,上面全部是繁體字。
醫書里主要說的是行醫的故事,沒什麼實質性的指導內容。
窗戶是開著的,大家在外頭看到她在裡頭一邊研墨,一邊翻看醫書。
儘管顏水心這般說,卻沒人離開,都長著脖子,八卦著。
宛娘嘲諷道,「顏監醫該不是要寫張藥方表真心?」
「我看她是要給自己開個方子吃了,然後一哭二鬧三上吊,讓安王信她的虛情假意。」夏初雪不懷好意。
「閉嘴!」蕭夜衡厲目掃過去,二者立即噤若寒蟬。
顏水心倒是很大方,「你們也知道,本姑娘在尚書府不受寵,雖然我聰慧靈秀,偶爾能出口成詩。會說不代表會寫,尚書府未請夫子教我學識,我會寫字,都是我母親教的。但,當時學會了,長久不寫,自然部份字忘了寫法。為免寫錯,我只能對照書上的字下筆。」
這是在原書看過的情節。能合理化地解釋了她這個現代人,不太會寫繁體字。
話落,她已研完了墨,拿起毛筆寫字。不會的字照書,總沒錯。
「心兒,本王信你的真心,你不必寫什麼。」蕭夜衡心疼。
「要的。」顏水心才拿毛筆寫了第一個字,寫得又難看,又大個,寫不完要表達的全部文字啊。
想了想,她將毛筆拿倒一頭沾墨,像拿原子筆寫字一樣,就方便,字小,還好看。
大伙兒好奇地看著她竟然這般執筆,且書寫的模樣有一種端莊典雅、寧靜怡人的氣質。
一時之間,六個男人看呆了。
洋洋灑灑幾大行,顏水心抬起右手大拇指,沾了一點牆上的灰,用拇指上的灰塵在紙上的簽名處按了一個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