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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不論誰是老闆,只要待遇不變就行了。」
陳與麥聽著眾人的議論,她握住筆的手頓了頓。
她望著那隻兔子,心想,她或許也該回她自己的森林裡了。
下午時候,收購的事情在公司傳開,眾人都有些無心工作。
陳與麥繼續畫畫,直到畫完兩頁稿子,她將稿子放入了信封。
隨即,她拿出一張便簽紙,在上面寫道:「Chen,我最近工作很忙,剛剛忙完一個項目,現在才有空繼續畫。你怎麼樣?現在會說話了嗎?」
落款處,她簽下:麥。
將便簽紙也放入了信封,外面又套了一張快遞信封,撕掉膠條貼好,又開始寫快遞單。
十二年前,12歲的她和大哥一起參加了一個幫助有溝通障礙的少年的一個義工活動。
那時候,她交了一個筆友。
當時義工機構說那批小孩子大約都是6到10歲的年紀,所以算算,對方應該大概比她小上個五歲,現在或許剛剛成年。
他們每次都是郵件聯繫,直到一次她提到說自己小時候就喜歡畫畫,對方便問她能不能畫幾幅畫給他。
她欣然應允,之後,這個習慣就保留了十二年。
十二年裡,她每次畫好就郵寄到一個地址,之後,筆友收到畫會開始塗色。
等他塗完顏色,便將畫裁掉一半,寄給陳與麥。
他們約定,等筆友會說話了,他們便找個機會見面,把只有一半的畫一張張拼接起來。
這麼多年,已經厚厚一沓,陳與麥想,或許都能出書了。
之後的一周,關於公司要被收購的事越發沸沸揚揚,直到周一這天,陳與麥剛剛坐下,就聽同事小齊道:「收購的事情確定了,今天我聽咱公司的司機說的,說一會兒還要去接老闆呢!」
「老闆不是本地的嗎?」陳與麥疑惑。
「不,聽說老闆就是本地人,自己有集團公司的那種。司機去機場接,是因為老闆剛剛從國外出差回來。」小齊感嘆:「也不知道是個什麼樣的,帥不帥?」
「估計四十多歲,頭上的毛沒幾根,胸毛倒是一大撮的那種。」陳與麥輕描淡寫道。
小齊笑,望著陳與麥那張臉蛋,漬了聲:「小麥,要不是你已經結婚了,就憑你這張臉……」
陳與麥眨了眨眼,聲音帶著天生的魅:「怎樣?拿下那個禿頭大叔,成為老闆娘?」
小齊笑,片刻後感嘆:「不過你也是啊,結婚兩年了,也沒見你秀過一次老公。是不是長得太帥,不捨得拿出來給姐妹們看啊?」
「他啊……」陳與麥想到陸斂沉那張帥到天.怒人怨的臉,撇了撇嘴:「不太拿得出手。」
中午十一點多,陳與麥接到電話,有一份給她的資料,需要她去樓下大堂親自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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