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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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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澤讚賞地點點頭:「好,那就由你來把這個案子說說看。」

宋正露出一個自信的笑,字正腔圓地回答:「是,接下來我要說了,諸位大人可聽好了,」

「話說在一個偏遠的村子裡,有一個書生,書生家裡有一兄一父,家雖貧,但一家相處融洽,有一天書生的爹爹發現家裡快供不起書生讀書了,出於無奈,便只好趁著書生不在的時候,將哥哥賣給隔壁村的寡婦做夫郎,並由其父簽了婚書,以此籌得書生往後兩年的讀書錢,一月後書生回家,見不到哥哥,家裡又突然多出了一筆錢,自然是覺得不對勁,追問之下才得知哥哥被賣的真相,於是就趕忙拿了錢去了那寡婦女人家,想贖回哥哥,結果去了竟看到自己哥哥正在被那寡婦欺打,過去推開寡婦,書生看到哥哥遍體鱗傷……」

說到這裡他停頓了一下,回想起了她去詢問談錚情況的時候,他脆弱的神色,自己努力裝作不在意跟自己描述當時的傷勢,不斷地強調自己還好,就是腿沒有以前聽使喚了。

一想到他曾經經歷過的事情,對於這個柔中帶剛的男子,她心裡溢出現了巨大的心疼和憐惜。

實在無法理解,為什麼世界上竟然會女人對柔弱的男子下得了這樣的狠手。今後他帶著一輩子的殘疾,要怎麼辦。

「書生見到自己的親哥哥受到如此欺凌,尤其是腿,傷得十分嚴重,她忍不了這口氣,與那個女子對質,女子言,人賣給了她,便是生死由她處置,任何人都管不了,並且還要示威地繼續動手打書生的哥哥,書生忍無可忍,當場和那女人拼命扭打在一起,最後書生打贏了,將賣哥哥的銀子還了那個女人後,背著哥哥回了家,其打架的結果是,哥哥的腿因為那一個月的虐待,落下殘疾,終生將腿腳不便,那寡婦因為書生的報復,雙腿均斷,兩方事後都沒有再尋對方的麻煩,也沒有報官,按道理說這件事應當是結束了,但是,」

「書生在離開的時候,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東西,婚約書沒有拿走,也沒有按照律法規定的那樣去官府解除婚約,那寡婦女本來也是忘了這件事,但是幾年後她聽說書生發達了,突然想起來婚約書,便想以此要挾書生,以圖錢財。這件案子的前因後果就是如此,裡面涉及的人以及項目過多,所以臣斗膽建議,不如一條一條抽出來讓大家討論如何?」

沈澤輕抬下巴,道:「就按愛卿說的辦。」

宋正領命後對沈澤一拱手,然後說出了第一個問題:「按照我羅煙的律法,妻主對夫郎有絕對的權利,那意思也就是說,即便是妻主打夫郎,只要不打死,那也是完全合法合理的,諸位覺得,這樣律法的存在是否合理?」

所有人都被她這意料之外的問題給弄得莫名其妙,有一個大臣出聲道:「此案不過是個例,天下的大多數做妻主的女子都是愛護夫郎的,難道我們不該就事論事,只專注於討論這個案子上,討論關

於妻主權利律法就過了,妻主的權利乃是老祖宗時候就定下的,怎能說是不合理?宋大人說話可要過腦子。」

宋正反駁道:「正所謂,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老祖宗也是人,有點錯誤那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我們應當面對錯誤,敢於去站出來修正,況且古人也說,因時制宜,現在時代已經變了,男子也是爹生父母養的,嫁人之後不僅操持家務,生女育兒,還好伺候妻主,養家農活也要干,明明已經這麼辛苦的付出了,卻連正當的權益都得不到保障,被妻主家暴了連說理的地方都沒有,也正是因此,近年來有越來越多的男子寧願選擇剃頭出家,也不願嫁人,若是長久以往,誰來生孩子,誰來為我們女子生女育兒,誰來幫我們照顧父母家人?世上若是沒有了男子的貢獻,我羅煙的根基勢必會動搖,所以,微臣建議修改此條律法,妻主有相應的權利,但是必須有義務愛護自己的夫郎,若是家暴夫郎,便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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