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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可惜,這家店和大部分網紅店一樣,雖然有著讓人想拍照分享的店內裝潢和精妙擺盤,在口味上……還不如勞森自己隨便煮煮呢。
要知道格羅特齊在泰格最南方的海邊,缺什麼就是不缺新鮮的海味。這家店花里胡哨的一通操作,反倒讓食材沒那個鮮味兒了。
唉。勞森摸著空癟的肚子在街上瞎逛。這種店子可不能寫到雜誌里去。就算店主給他再多賄賂也沒用。他不能敗壞自己的名聲。
不過格羅特齊的確沒什麼特色美食。它的鄰居就是做海鮮特別有名的加拉河郡,勞森寫過不少專稿。往北方走那個郡,有一片龐大的牧場,牛羊肉全國聞名,同樣也被《巷中酒香》發掘得差不多了。
要不買張短程車票去加拉河吧。勞森想。總不能白跑一趟、趟——
勞森腳步一頓,突然用力吸了吸鼻子。
嘿,還真不是他的幻覺。鼻尖這股繚繞的香氣,只在聞到的瞬間,就勾起了他的全部饞蟲,本就飢餓的肚子咕嚕咕嚕地狂叫起來。
光是這麼一點兒味道,勞森就已經嗅到了旺科斯龍蝦肉的鮮美、丹伍紫辣椒的辛辣、深海鱈魚的淡淡清甜……
咕嘰。勞森接連吞咽了好幾次口水,連忙順著味道尋找起來。
還好我是嗅覺靈敏的貓種異化人。勞森心裡感慨著,在這片落後的老居民區里轉來轉去,差點兒就迷了路,還是這股越來越濃郁的香味為他指引了方向。
一直到走出這個小區,來到一條寬敞乾淨的主幹道上,勞森的腳步才一頓:對面不就是格羅特齊的司法一條街嗎?法院、檢察院,還有大大小小的律師事務所大多集中在了對面,和他身後的老居民區比起來,建築風格儼然相差了一個世紀。
但那個香味又是哪兒傳出來的呢?沒聽說這裡的法院食堂很有名啊?
勞森疑惑地環顧一周,立刻就發現了自己要找的目的地。無他,太明顯了:
身後的居民區里,一家灰撲撲的鋪面就開在街尾不起眼的角落裡,沒有花哨的招牌,也沒有刺耳的喇叭宣傳,但這家店鋪前面,卻排起了兩條橫跨馬路的長隊!
勞森眼前一亮,連忙沖了過去,剛走近店鋪門口,就聽見一個大男孩無奈地說:「真的不行。材料都做完了,老闆把火都熄了。不好意思,請明天再來吧。」
排在前面的人都發出了痛苦的哀嚎:「我下班時間太晚,排了四個星期的隊了,只買到過兩次。小哥你就可憐可憐我吧!」
後面的人不滿地高喊:「四個星期算什麼!我從老闆還在擺攤的時候就開始買了,到今天也只嘗到過五十多回呢!」
勞森聽得目瞪口呆:再怎麼好吃,也不至於這麼誇張吧?這些都是老闆花錢請來的托嗎?
他不禁上前抓住一個站在中段的客人,輕聲詢問:「請問這家店主要賣的是什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