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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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夙晨瞥了鴻一眼。嘴角帶血的憨笑?還好鴻長得帥,不然真像個變態。

……

雖然有了火,但夙晨沒有可以燉得下兩頭大野豬的超巨型瓦罐。

夙晨吃野雞野兔就能飽,鴻自己解決自己的食物。

鴻烤野豬的方法十分粗放,他將野豬開膛破肚剝皮之後,直接架在明火上便開始烤。夙晨聞著那一股野豬特有的腥臊味,像鴻建議抹點野果汁去腥氣。

鴻驚呆了。

野果是能果腹的食物!碾碎了摸豬肉上?!只吃個味道?!!食物怎麼能這麼浪費?!!!

無名部落駐地被「有名字」的山環繞,在這個蠻荒世界中有一個常識,只有凶獸遍布的山,才會被「取名」。而凶獸遍布的山,幾乎是沒有尋常野獸存在的。

老幼病弱的人吃不了凶獸肉,無名部落的老弱所吃的肉食,多是從海中艱難捉來的魚和貝殼,以及部落用凶獸肉向其他部落換來的尋常肉食。

凶獸肉換尋常野獸的肉,這種買賣虧到爆炸。無名部落周邊的部落和與無名部落做生意的游商,已經將「無名部落就是一群空有力氣的傻子」這句話傳遍了整個蠻荒大陸。

無名部落的人當然不傻。所謂價值,其實就是看一種物品的稀缺性。野果和普通野獸肉在無名部落就是稀缺的東西,鴻見到夙晨居然用野果當調味料,心臟都在抽疼了。

夙晨抽了一眼自己瓦罐里的野果燉肉,想起剛才吃果子,鴻自然的將他吃剩的果核要過來吃掉的事,若有所思。

夙晨過過苦日子。別說果核,腐爛的果子他都吃過。只是穿越到這個物資豐富,到處都是正常的食物的世界後,不愁吃的夙晨漸漸「奢侈」,開始挑剔食物的味道和口感。

要融入一個新集體,不能顯得太與眾不同。夙晨心中制定了假裝艱苦奮鬥計劃一二三四:「到了部落,我會注意節省。」

「大部落物資豐富,聽說還會自己種果子,他們吃果子只吃最甘甜的部分。」鴻忙道,「我們部落雖然比不上大部落,給巫的果子不會少,巫不用委屈自己。別說用野果當調味料,就算用凶獸首領的血當尋常水解渴都沒問題!」

鴻拍著胸脯保證,夙晨只要去無名部落當巫,無論是待遇還是權力,絕對排部落第一位。

夙晨挑了一下眉,外來人空降第一?我信你才有鬼。

不過這個第一位,我肯定會拿到手。

……

鴻心急如焚,夙晨也沒有拖時間。他第二天就收拾東西,和鴻一同前往無名部落。

鴻見夙晨將貴重的瓦罐和精美的獸皮全部丟下,只帶上了幾個很小的罐子,一小堆不能做成石器的細碎石頭,忍不住委婉道:「我力氣很大,巫可以多帶些東西。」

夙晨指著木桌上的瓦罐:「你想帶走這個?」

鴻老老實實道:「瓦罐很貴重,可以向周圍部落換取很多吃的。」

夙晨(╯‵_′)╯︵┻━┻。

噼里啪啦稀里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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