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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方才也聽警察先生說了,他沒有別的親人,死亡也是病痛所致,唯一留下的就只有一道遺囑。
先前再多的怨恨不滿,這種時候花尋也罵不出口。
畢竟人都死了。
最後花尋還是懷著滿心的疑問睡著了。
長夜無夢。
次日花尋是被電話叫醒的。
大抵還是昨天的事兒,需要他走一趟。
花尋只答應了好,便沒再說什麼。
「您叫……花尋是嗎?」
「是。」
「來的正好,明予安是你什麼人?」
聽到這個陌生的名字,花尋頓了一下。
「看了系統記錄和監控,昨天您下午五點登機,八點四十五到達本市,緊接著上了計程車去了明先生的居住地。」
花尋立即反應過來這個陌生的名字指代的應當就是說來話長大哥。
「他是我一個朋友。」
「只是朋友?」
「只是朋友。」花尋總不能說:我穿到十八.禁小說里是他一手引導的,我們因此結緣。
只能說是朋友。
「但是對方把所有遺產留給了您。」
花尋聽聞之後一時間有點兒沒反應過來。
過了好一會兒,才緩過來了些。
別的不說,花尋其實挺擔心這些財產來路不明,背後有更大的利益,自己就是個被擋槍使的。
「屍檢結果已經出來了。五日前死亡,癌症晚期,算是自然死亡。」警官說完之後又抬頭看了一眼花尋,「這是遺囑,合法有效。不過明先生沒有親人,似乎也就你這一個朋友,後事打理的稍微體貼些罷。」
走出警局的時候花尋才看了一眼手上單子上的數額。
怎麼說,前半生花尋為了錢財二字可謂是操碎了心。
尤其是年少的時候,自己也是半大的孩子,書沒讀完還要再養活一個的時候。對金錢的概念甚至已經有點兒瘋狂到扭曲了。
要不是最賺錢的事兒全在《刑,法》上寫著,那個是非觀念不成熟的年紀大概真的可能做出些不可挽回的事兒。
但是現在花尋卻是高興不起來。
能活著還是活著好。
說不定再熬兩三年,醫學技術更加成熟的時候就有救了,只要人還在,就有無限的希望。
從市區到當地的殯儀館還有一段兒距離。
花尋坐在車上,又一次打開手機,開始搜索這本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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