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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這個我不是很確定,需要進一步去確定。」
法官:「……」
法官:「請儘快確認,在今天之前給我答覆。」
被告方聘請來的律師已經滿頭汗。
杜若這邊拿出的第一項理由僅僅是讓被告方心生不好的預感,第二條則打破了這種自我安慰的心理。
第二條理由:根據雙方涉及合同性質問題,可以行使自主解約權利。
第一、二兩條理由出來,天平已經在悄悄地傾斜。
杜若看著被告席上的代理人臉上的忐忑,平靜地收回了視線,唇角勾起冷笑。
這就慌了嗎?
好戲還在後頭。
直到最後一條理由一出,圖窮匕見——
「我方認為歡悅傳媒與杜某簽訂的《經理人合同》中存在多條不平等條款,對該合同的法律有效性提出質疑。」
這一條才是杜若和律師在反覆敲定後,最後揮向阿喀琉斯之踵的劍。
隨著律師的聲音,現場直播的鏡頭也將原告方提交的合約內容呈現在鏡頭前。
【分成比例9:1???你是在逗我嗎?哪怕是剛入行的一些藝人也不至於是這麼苛刻的分成比例吧?假如這筆錢還要和經紀人、助理分成……】
【我似乎看到一條,[假如因生病或受傷15天無法正常參與工作,就直接取消合約]?這種規定也太嚇人了吧?】
【我原來覺得T.T.W.組合里的人都是勞模,杜若即便是全網黑的時候也還會出來給代言站台,那個時候我還嘲笑過他一個一流明星給三無產品站台,現在看來都是生活所迫啊……】
【前面的,先別急著感慨!杜若的律師提出[公司在未徵得杜若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偽造簽名為他接了代言],這裡舉例的時候就提到了那個三無產品!】
不管進入直播間的人是真的關注過杜若和歡悅傳媒的糾紛,還是僅僅吃瓜看戲,當律師將這些不平等條款爆出來的時候,哪怕是再惡毒的黑子都沒有辦法理直氣壯地罵一聲「活該」。
不管從法律還是情理的角度看,歡悅傳媒都完全立不住腳。
直播間的一條彈幕說出了大多數網友的心聲——
【這不就是變相的奴隸合約嗎?】
就在這時,杜若察覺到一道不善的視線,他朝著那個方向看去,就對上了公關部負責人憤怒的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