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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事責任來說,根據《合同法》和《GG法》,他們應該返還四萬的學費,甚至有責任假一賠三。」

「從行政責任來說,根據《GG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作為一個培訓機構,他們明確保證培訓效果,做了虛假GG,會被市場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勒令停止這種行為並進行處罰。」

「而從刑事責任來說,他們利用物理學的高科技概念騙人,根據《刑法》第266條有關詐騙罪的規定,如果款額達到一定數目就要坐牢了。你們一個班這麼多人,每人四萬,已經是上百萬的數額,局裡對這次的報警很重視。」

年輕警察說了一大堆,奶奶聽完後就總結出兩點。

1,這兩人犯法了。而且,別人犯法犯一條,他們犯法犯一沓,活該被罰。

2,老伴留給她的錢雖然被騙走了,但還可以拿回來,不用太擔心。

「還有一點。」

知夏從人群後面走過來,指著老闆,在對方目眥欲裂的注視中笑了笑,開口,一字一句告訴警察:「這家公司前年就已經註銷,沒有營業執照,為了讓騙局繼續,他特意偽造了一張營業執照拿過來,也就是犯了……」

「偽造證件罪。」年輕警察下意識接道。

這麼多罪……

王悅腿一軟,下意識扶住身旁一個家長的手臂,本想借力站穩,卻被那個家長一臉厭惡地狠狠甩開,猛地撲倒在地上,眼鏡也摔了出去,眼鏡架直接斷裂。

老闆更是簡直要瘋了。

他騙了錢後就該立刻出國的!就不該貪心!騙了上百萬都不怕,覺得這些家長都傻得很,有明星被騙起爭執也不怕,讓退錢趕走後繼續,得知被發現沒有營業執照也不怕,膽大包天直接造假……

現在好了,騙的錢都要還回去,坐牢也是板上釘釘的事,更別說還有其他不知道是什麼的違法處罰!

主要是誰能想到知夏竟然會搞出這麼多事?不是說她初中畢業就沒讀了,是娛樂圈出了名的花瓶嗎!現在這個情況又是怎麼回事?到底他媽哪個傻逼報的警!要是沒人報警,他剛剛分明都把這些家長糊弄過去了!

他不能就這麼坐以待斃。

雙手背到身後,老闆垂眸,將偽造的營業執照攥成團,旋即眼神一戾,扔掉紙團,狠狠一拳打到站在自己面前的那個警察臉上,還是故意打的最脆弱的鼻樑。

警察正和一個家長說話,沒想到老闆會突然動手,「啊」地痛叫出聲,慣性朝後退了幾步,幸虧後面有張桌子擋了下才沒摔倒,手捂住鼻子,有鮮血從他手下緩緩流出,沾紅了嘴唇和下巴。桌腳與地板摩擦,發出刺耳的「嘎——」聲,他臉上的血跡嚇得家長們接連往後退了好幾步,人群散了開。

見狀,老闆抓緊機會,徑直朝教室門沖了過去。

王悅還趴在地上沒起來,見老闆要跑,心中一慌,生怕就剩自己背鍋,趕忙伸手扯住老闆的一隻小腿。一時情急之下,她竟是大力出奇蹟,直接把老闆拽得「咚——」的一聲摔趴在了地上。

第7章

離近的一個警察立刻上前,膝蓋用力抵在老闆的背部,為防他再次襲警,便在將他的雙手反制到身後直接戴上了手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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