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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5章 去鎮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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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齊省老家,歐揚的家境實在平平。但他畢竟有秀才功名,高中學校的大門始終為自己敞開著。因此他跑到嶺西來屯邊,對家鄉的震動還是很大的。家裡父母雖然反對,但也不堅定。而且歐揚上面還有個哥哥,也就不能算獨子從軍。

現在朝廷根本不認「好男不當兵」的俗語,軍隊的待遇這幾年是一再提升,歐揚這樣投筆從戎的有志青年更是極受歡迎的。因此即使歐揚只是當了個屯軍,還是直升了牌甲,算是基層小軍官了,而且還有享受公民待遇,考試加分等額外的補助。

除了政治上的好處,經濟上的補償也不少。安家費就給了五十元。作為軍官,國家還給了一匹馬。加上武器、軍裝,總價值一百元都有了。

歐揚留給父母三十元現金。隨身只帶了二十元紙幣,這玩意正式的名稱是帝國中央銀儲券,每一元值白銀一兩。實際上歐揚私下裡稱量過一元面值的銀幣,那玩意也就二十五克左右,而真正帝國度量衡中的兩,歐揚估計能有三十多克。再考慮到純度問題,帝國收鑄幣稅還是滿狠的。

不過這錢購買力還是很高的。帝國正處在第一次工業革命的初期,相對來說生產力非常發達,再加上周邊狄夷早已被打的服服帖帖,文明輻射圈內的各種藩屬,即使是處在原始社會的狄人部落都覺得帝國的貨幣是好東西。這帝國很有一些前世美利堅用航母艦隊發行美元的范。

一元等於一千文,中間並沒有角、分這兩個單位。歐揚是公民,十文錢一斤的雜糧可以無限制購買,他雖然自己不吃,但養活自己屬下的狄夷倒是沒問題。按律法,庶民購買雜糧最低價是十五文一斤,奴隸二十文。不過律法並未規定公民、平民不能把自己購買的雜糧「送」給庶民、奴隸,也並未規定收到糧食的奴隸不能給公民還禮。邊境地區有很多人從事這種鑽法律空子的糧食貿易,一斤糧平均能掙三到八文錢。

共和30年9月初10

歐揚今日要去鎮裡購買出獵的行糧。他原本只選定了二十人,但村民們都眼紅這個機會,於是只得放寬標準,允許另外十人隨行,不過事先說好,這些人不能分大家的獵獲。要想有收入,只能拿自己獵到的那一份。

這樣包括歐揚自己和負責趕車的胡老頭,一共三十二個人。除了胡老頭其他人的行糧都要歐揚自己出。估計這次要出行十多天,放寬一點得準備七、八百斤糧食,光運輸就是個麻煩。

村里之前有一匹騾子,五頭牛和一部雪橇車,這是公產,不過歸在胡老頭的家裡管著。這些東西歐揚可以隨意取用,只要不耽誤運輸木材和耕種即可。歐揚希望再買幾輛手推車,雪橇車在村里只有胡老頭一人會駕駛,但手推車只要是個壯丁就能用,這能節約很多體力。

歐揚把錢放在棉衣的內兜里。這件棉衣是屯軍的冬季軍裝,內層襯著一層牛皮,其實可以算是一件棉甲。這東西在邊境狄夷的眼中是件寶貝,既能保暖,防護力也不錯。

再仔細檢查一下身邊的東西:橫刀,沒錯,夾鋼的唐樣橫刀。鋒刃是鋼刀背則是鐵,帝國有很多人笑話這種刀是「偽鋼」,正規軍早已不用這東西了,但在屯軍還是主力裝備。

燧發的滑膛手槍,沒問題。口徑十五毫米,實質上也是屯軍的二流裝備,正規軍已經是雷汞擊發的線膛槍加米涅彈了。不過也有好處,子彈就是一個小鉛球,自己都能造一些。

牛皮的子彈盒,掛在腰帶上。裡面裝著六十發紙殼包好的定裝彈藥。

帆布的斜挎包。裝一些應急的口糧、糖塊,一小包鹽,一個插著筷子和餐刀的竹筒,一個裝著火刀、火石、火絨的小袋子,一個裝著簡單醫療工具和常見藥的棉布小包,一本帶著鉛筆的筆記本,以及一個裝滿了烈酒的銅製小水壺。

歐揚的這身行頭擱在周邊狄夷的部落里能換一個酋首的女兒。在帝國,哪怕是在最窮困的邊境,也不過是個二流部隊基層軍官的配發裝備罷了。

胡蘭山、劾赫里等七個人等在門外。今天跟歐揚一起去鎮上,既充當保鏢又是裝車的勞力。另外還要把歐揚要買的手推車推回來。

劾赫里今天特別精神,前天牌甲賞了他一件舊棉襖,這是真正的棉襖,兩層棉布只有很少的幾個補丁,中間塞滿了蓬鬆厚實的棉花。在棉衣的溫暖下,劾赫里甚至已經不怎麼流鼻涕了。他曾想把棉衣裁了給兩個崽子穿,但他婆娘不同意,說牌甲賞下來的衣服是讓劾赫里穿著去行獵的,再說孩子們冬天都在家中,有火塘也凍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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