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這個時代,比想像中更殘酷(1/2)
歐揚用「鄙視你」的目光上下打量著左恆柏。
他今天穿的還是野戰軍的紅色制服,身形像是真正的柏樹那樣蒼勁挺拔,除了武裝帶和手槍,他沒有任何配飾,但舉手投足之間,一股世家子的貴氣迎面而來。
歐揚對男人的樣貌沒什麼研究,不過可以肯定,左恆柏這樣子、這家世、這地位,放在前世地球上一定能引得無數小女生高喊:「歐巴」。
可惜,這樣一個大好青年,談起庶民、奴隸女孩的貞潔,就像在談論茶杯、藤壺等日用品。
放在前世的網上,這大概就是最受「女權」份子詬病的「直男癌」了,而且還是晚期。
「不要這樣看我。」左恆柏笑著說道:「去病你大概不知道我們這種家庭的做法。」
按左恆柏所說,華夏的大戶人家的傳統男女觀念正受到共和年以來新觀念的強烈衝擊,但也尚未全面潰敗。
《大華律》是明確規定男女平等的,如果女子覺得自己受到婆家的壓迫,完全可以自主提出離婚,而且可以分到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
因為女人也可以進入工廠工作,不愁離婚後沒有生活來源,經濟獨立之後,傳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觀在年輕人中已經不太流行了,相反,「自由戀愛」這種更像地球的愛情觀開始大行其道。
但是,這畢竟還是一個男權社會,即使是對這個位面最倡導男女平等的華夏社會主流觀念來說,男性偷吃也根本不算什麼大不了的事——只要別招惹平民以上階層家的好姑娘,最多被笑話一聲「沒有不偷腥的貓」。
但女性行為不檢點仍然是關係到名節的重大問題,哪怕是已經訂婚的青年男女,也不能在婚前住到一起。
這種觀念,沒有一個毛太祖加一個WG,恐怕是很難扭轉的。
大戶人家的女兒在婚前不能讓野小子碰,但又不能憋壞那些小兔崽子,免得他們去招惹平民階層以上那些不該招惹的女孩(雙方都心甘情願就要娶人家,這樣女婿就成人家的了,正妻只有一個,總不能讓女兒嫁過去當妾。如果女方不同意,那就是犯罪,基本就是貶為庶民流放邊郡,如果情節嚴重還可能被判死刑)。
於是,有錢有勢的大戶人家開始流行給自家女兒養幾個「替身」女僕,這些調教好的漂亮姑娘都是奴隸,偶爾也有幾個簽了死契的庶民,因為不算「真正的人」,所以在婚前,未婚夫想要的時候,用她們解決就好了。
如果始終沒有孩子,這些女人會一輩子呆在奴隸的地位上,永不動搖。如果運氣好有了男主人家的血脈,她們會被提升為庶民(可以不用叫自己的孩子主人),如果男主人心性更好一點,也許會給一個妾室的名分,但也就到頭了。
秦晴身邊的那個侍女,貓耳半獸人小喵,就是這樣的身份。
雖然尚未決定婚期,但左恆柏確實已經與秦晴訂過婚了,那么小喵就是秦晴的嫁妝之一。
一種在男主人需要的時候,拿來用一下的日用品。
「石榴那個侍女是她送過來陪你的,你當時喝的那麼醉,沒人照顧可不行,但我這當哥哥的總不能把妹妹放到你這個醉鬼身邊,正好她還有個新收的女僕,給你用用倒是沒什麼。」
左恆柏笑著把這些一股腦解釋給歐揚聽。
「當然,別弄壞了,她是個外蕃部落的別吉(公主的意思),不是奴隸,少許權利還是得給的。」
歐揚悲哀的發現,自己還是有些接受不了這個時代的道德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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