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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4章 魔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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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歷1076年3月17日

天氣:晴朗。

宋將我的錢分配處理。

其中2萬元存在順豐銀行里,隨用隨取。

然後為我買了各種保險,我看了一下,包括「特種交通工具意外險」——凡是有關火車、輪船等有自主動力的交通工具涉及的問題,都在保險範圍之內。

然後是「普通交通意外險」、全額「醫療保險」等十幾個險種,這話了我很多錢。

但按宋的說法,這些保險非常重要——特別是我這兩年不可能在一個地方老老實實待著的情況下。

~~~

其實,保險這種東西,在華夏帝國也是一種新鮮事物。本質上,這就是陳鑫那次家宴之後,為底層漢人民眾準備的福利——用平時積攢的小部分資產,在關鍵時刻就能起到救命的作用。

特別是醫療保險,漢人購買全額醫療保險的費用遠低於外國人和平民以下階層的華夏人,而一旦購買,規定時間之內,保險受益人所有醫療費用都可以由保險公司報銷。

所有費用!不限保額!

這種規定的讓利程度甚至超過了地球21世紀的水平,因此,大部分資本家們都不願意涉及到保險公司這個新興的行業中,只有內府、順豐行等個別「故意討好內閣」的大企業,才會按規定開辦保險公司。

「雖然我個人認為保險這個行業大有可為~~~,不過不要緊,大部分資本家認為沒有利潤而不願涉足的地方,對我們普通就是有好處的。」

宋瀟瀟毫不客氣的蔑視本國資產階級(這幾乎是普通漢人的共同看法)一番,然後繼續說道:

「所以我們要買足保險,另外,其他人都喜歡購買內府的保險——因為他們覺得有皇家擔保,但實際上,保險的實際合同內容都是一樣的,順豐行的保費還比內府便宜一點。」

~~~

除了保險之外,宋經過我的同意,拿出10萬元購買了帝國為遠西大鐵路(從西京到鎮遠線)發行的債權,年利息百分之六點五,也就是說,我每年可以獲得6500元利息收入。

這利息並不算高(由此可見,我給宋的佣金是多麼大一筆數字,不過我堅持認為這是值得的)。

如果有需要(宋的意思是,我回國的時候),我可以把這些債權轉手出售,本金不受影響。

我一開始以為,這種債權其實就是西方的年金制度,但既然本錢可以收回,這就跟年金制度有些不同了。

難道,這就是單純的把錢暫時借給國家,然後收取國家支付的利息?

如果真是這樣,國家用這種手段斂財,倒是夠溫柔的。

還有一點,宋似乎沒有想到,她為我購買的債權,從名義上來說,是專門為修建從華夏本土到遠西的鐵路而發行的。

而這鐵路一旦修通,西方所有國家都要面對華夏的重壓——如果不是吞併的話。

也就是說,她用我的錢,給即將侵略我領地的敵人幫忙~~~。

當然,這話不能跟宋明說,事實上,她現在還不清楚,我其實並非華夏的外蕃國家代表——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是一個與華夏平等的外國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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