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 和平2(1/2)
更多的條約明細,隨後被確定。
使館問題,作為天朝上國,華夏駐奧克大使館將設在奧克首都奧克斯克城郊附近,占地面積不小於奧克國王宮,華軍將在此擁有駐軍權,但上限不超過1000人。
征服覺得,這對奧克帝國其實是一件好事,奧軍對付不了華軍主力,但等其他方向戰爭結束,湊出一支大軍對付1000個紅衣兵似乎並無問題。
也就是說,所謂使館和駐軍,其實是他的人質。
至於向華夏派遣常駐使節,這個需要征服在和平降臨3個月內給出人選,然後出發。
華軍保證奧克使節的安全。
釋放俘虜的問題更好說,奧克根本就沒有華軍的俘虜(以前曾經有一點,但早就被烈風家那些叛徒放走了)。
華軍卻也願意釋放一些俘虜——主要是來自中央邦的類人士兵,以及非東北邦的王子。
對征服來說,這簡直是值得狂喜亂舞的條件,雖然沒把山羊人之類的戰兵放回來似乎有些遺憾,但被俘的王子和類人士兵,對彌補奧克帝國軍事力量損失同樣十分重要。
如果釋放回來的人多一點,征服說不定有兵力穩定自己的皇權——當上獸人皇帝容易,想平安退下來可難了。
征服不想死,他沒有老皇帝和瑪爾亞西斯那種為國犧牲的覺悟,所以,他也不打算給咆哮與自己決鬥的機會。
之前是沒有辦法,現在東方人給了機會,怎麼能不好好把握住!
原《十項條件》的第九條和第十條,就這樣定了下來。
比較好談的,還有第一條和第二條,奧克王國已經在事實上失去了全部東北七邦領土,華夏方面並未提出新的割地草案,也就是說,只要征服承認東北邦現狀,以及烈風、疾風、雪風三個王國的主權,這一條就跟奧克中央沒關係了。
一直以為華夏在領土問題上會開口漲價,從中央再要走幾個邦領土的征服對此完全沒有異議,幾乎迫不及待的答應下來。
他覺得,對奧克來說,這簡直是華夏故意給他止損。
關於第三條,開放通商以及保證華夏人在奧安全,在征服看來也不是大問題,畢竟奧克以前就很歡迎來自敵對的西方人類商人,對物產匱乏但黃金極多的奧克來說,這一條不算苛刻。
至於保證外來商人的安全,以前奧克對此做的有些漫不經心,但現在必須注意一點了,何況部落獅子對自己的皇權還很輕視。
好在,華夏之前已經答應釋放一些重要的俘虜,憑藉他們,征服覺得自己至少在中央邦,有能力保證東方商人的安全。
還有第四條,事實上是領事裁判權,征服大概能搞明白其中的含義,無非就是奧克的法律管不到華夏人頭上。
考慮到己方是戰敗者,今後需要嚴格把控,絕對不能再給東方人開戰的藉口,這一條也很快答應下來。
其實,奧克的法律根本管不住大多數皇室家族和獅子軍團,有這特殊地位的,再加一個東方人似乎也不算多。
只是有一點,華夏的外蕃在奧克不享受這種待遇,歐揚代表左鶴林表示同意。
第五條,關稅問題,征服把它視為一種變相的賠款,可對奧克來說,華夏貨物進出奧克,願意給一點稅款就算很給面子了,一點錢都不給奧克還能有什麼辦法不成?
所以也一口答應下來。
準備對這一條爭執個幾天的華夏代表們全部一副「你們這樣配合,一點情趣都沒有啊」的表情。
具體各項貨物的稅率,今後雙方再派人逐一商議。
第一天談判,就取得了這些成果。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