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番外篇:提升等級是基本(2/2)
甚至可以同時拿榴彈槍或火箭筒之類的,真是太方便了。
遭到一般槍擊時,只要不命中核心就沒有大礙,愈想愈覺得史萊姆真的太厲害了。
儘管如此,我對哥布林的評價也不低喔。因為跟人很相近,所以它們能學會一般的用槍方法,而且比我更能夠跟史萊姆溝通,所以還會協助我教導史萊姆呢。
最後大約花了兩三天,我支配的魔物便全員學會了用槍。
不過僅限於瞄準、射擊、以及填彈,還無法拆解和保養。這兩個部分日後再慢慢教吧。
話說回來,我也沒有拆解跟保養槍枝的經驗,自己得先學會才行。
我在能以DP購入的技能中搜尋了一下,果然找到了。
記得以前沒有這一項才對,應該是能讀取我的欲望並顯示的吧。
「不過,果然還是有些半吊子……哎,畢竟槍有很多種,這也沒辦法。」
在技能表上顯示的,是這次教魔物們使用的SW M29手槍相關知識、使用方法及保養技能。
如果用槍技能可以運用在任何一種槍上就更方便了,不過這麼一來,豈不就製造出超級士兵了嘛。
這次花費的DP,SW M29手槍一把大約是700DP。
比血腥彌諾陶洛斯稍微便宜一點點。
我不清楚這個世界的金錢概念,不過以一小時回收1DP計算,就是700小時份。嗯,10天有240小時……所以大約是30天份。以一個月實際勞動時間為150~200小時計算的話,則是三個月份。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月薪水是20萬日圓的話,一把槍就要60萬日圓。
唔,這槍也太貴了吧。
要是在外國,1萬日圓就可以買到不錯的槍了呀。
日本自衛隊正式用槍也大概只需要10萬日圓。
話說回來,要在中世紀歐洲風的異世界裡擁有近代兵器,價格高昂是理所當然的吧?
在為數眾多的槍械中,我選擇SW M29手槍最大的原因是堅固耐用又構造單純;比起自動手槍,易於保養,很值得信賴。
此外,它還可以擊發麥格農子彈。
順道一提,似乎有許多人搞錯了,事實上,並沒有叫作麥格農的手槍。
麥格農是子彈的名稱.
44麥格農是一種足以射殺中型及大型動物的高威力子彈。在某部電影中,使用了麥格農子彈的槍威力十分強大,從此許多人誤以為有「麥格農手槍」。
當然,除了.44麥格農之外,還有多種麥格農子彈。
而要是用.44麥格農朝人射擊,威力足以把人震飛出去,遭受槍擊的部位也會化為碎肉。即使沒有命中要害,槍擊的威
力也很可能造成死亡。因此在*某部電玩遊戲中,便是用.44麥格農對付非人怪物,並當作最強武器。(編註:指遊戲《惡靈古堡》系列。)
解釋到這裡,相信應該很清楚了吧,在這個人外出沒的異世界裡,這可謂得以隨身攜帶的最佳武器。
它還能貫穿鐵製鎧甲,因此用來對付身著鎧甲的人也沒有問題。
話題扯遠了。剛剛提到我試著透過技能獲取SW M29手槍的使用方法,不過感覺卻非常詭異。
因為腦袋裡突然增加了許多SW M29手槍的相關知識。保養、射擊、槍的特性等等,全部一口氣裝進腦袋裡。
有趣的是,腦子裡完全沒有使用過手槍的記憶,只單純知道使用方法罷了。
有點像是平常大家說的兩腳書櫥的感覺。
所以要實際運用技能,還是必須經過訓練吧。
如果換成戰車或是直升機的話……我恐怕連碰都不敢碰吧。直升機要是操作錯誤,可是會掉下來呀。別說還有氣流不穩或有空中魔物等危險性了,就算擁有這項技能,在善加訓練之前,我絕對不願意駕駛直升機。
不管怎麼樣,槍枝拆解和保養都不可或缺,之後再好好教會那些魔物吧。
現在的首要目標是提升等級與實戰經驗。
如果不加強實力,空有強大的武器也是枉然。
「這也算是實驗,你們試著打倒這頭龍看看。」
我拍了拍龍的鱗片,它便有所反應。
召喚龍使用了1萬DP。
不過只要支付一次1萬DP,之後就可以永久、無限次召喚龍,是相當便利的魔物。可惜一座迷宮只能召喚一頭龍。此外,還有當迷宮有入侵者時,不得召喚龍的限制……
如果想要追加,似乎還能以3000DP代價召喚其他的龍。
另外,追加召喚的龍雖然DP較低,但還需支付每天10DP的維持費。光從花費的DP來看,將近血腥彌諾陶洛斯的四倍,但等級卻只有150。此外,要是依照DP的比例,狀態數據也有血腥彌諾陶洛斯的四倍也就罷了,但事實上卻只有三倍左右。
要是讓血腥彌諾陶洛斯兩頭連動的話,光看狀態表應該打得過龍吧。
儘管如此,真不愧號稱這個世界魔物的頂點,看到龍出現在面前,我的部下們全都僵直了身體。
「不用擔心,要是以現在的等級交戰,你們很可能會全滅,所以我不會這麼做的。」
雖然有了槍之後,確實有微小的機會能夠戰勝龍,不過沒道理為了這微小的機會冒險,畢竟可能失去已培養深厚感情的部下。
「我已經命令這頭龍不准動了,當然也不會對你們反擊,所以你們試試看能否打倒它。可以使用手槍,想只憑刀劍或弓箭也無妨。」
雖然對於召喚出來的龍很抱歉,但為了我們的生存,只好犧牲它了。
死了之後,我們也會好好享用美味的肉……說起來,迷宮裡的魔物死了之後,都會變成道具啊……
嗯,為了節省維持費,請在召喚的當天就死掉吧。
對不起,化為我們的經驗值吧。
就這樣,哥布林及史萊姆的「新兵訓練營」開始了。
我的目標是把它們訓練到能普通地打倒龍為止。
那兩隻部下最後是把麥格農子彈射進龍的眼睛,破壞腦部後,才成功打倒了龍。
真不愧是龍,不瞄準眼睛的話,可以靠鱗片的角度輕易彈開子彈。
像這樣一口氣提升等級之後,我便再度召喚比部下們等級更高的魔物與之對戰。重複幾次之後,終於訓練出能單獨打倒龍的哥布林和史萊姆了。
「咕噗——!!」
「嗶嘰——!!」
而且它們並沒有使用手槍,而是以獨特的方式完成了打倒龍的偉業。
我自己也加入提升等級的訓練,不過我是專心致志地利用落穴陷阱,連續撂倒敵人的喔?
儘管如此,我面對稍微強一點的對手,大致上也可以應付了。
話說,繼續叫它們哥布林和史萊姆,實在沒有鑑別度啊。
對了,這就是所謂的非路人角色吧?
當有了專屬名字後,角色就會變得更強?
我想起RPG的慣用設定,看著在一旁高興地大叫的史萊姆,腦子裡浮現出一個名字。
正是那個傳說中的史萊姆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