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還是說點別的什麼吧(2/2)
這三天和我有關的事情是這樣的,一個是二號姑娘是某位中央首長的親孫女,她沒看上陳觀水(喜聞樂見),但是陪她一起來的表妹居然認為邊上那個男人不錯(也就是我)。
人生何處不相逢,在北京飯店裡相親吃飯的時候遇見了劉瀾了,就是以前在院子裡一起長大的一個女孩子,她剛從外面留學回國了,遇見了打了個招呼,她有事要忙說了聲以後再聯繫就走了,倒是讓我悵然了一會,害得被陳觀水笑。我就笑他無法給女孩子們留聯繫地址,難道留10086信箱?還是留國安部?留軍干所也沒有辦法找到我們,即使真的相中了也要牛郎織女一陣子了。
講正事!放假到了第四天中午了,陳觀水總是要出點么蛾子才對得住他的名聲,比如說現在。
「千軍,去日報社。」
「不對啊,約好的是和五號去紅樓電影院看電影的,失約可不好吧。」
「五號臨時有事,打電話來取消約會了。」
「我怎麼不知道啊!」
「要你去你就去,哪那麼囉里囉嗦的不乾脆。」
「咳咳,我怕你奶奶。」
「你不說,我奶奶怎麼會知道。」
無聊對話省略一二三,反正最後陳觀水還是說服了我,而且萬一穿幫了還需要我去背黑鍋,說是為了工作的原因不得不為之。
再次自我介紹一下,我叫林千軍,我是一個愛好文學的青年,我有個筆名叫做卡巴樹,還記得嗎?我曾經在日報上發表過一篇短篇小說,叫做《危險,讓孩子走開》,據說在社會上還引起了一定的反響。
在歆縣的時候我們遇見了日報社的資深編輯秦晴老師,她告訴我有很多讀者給我來信,信幫我收在她辦公室里了,所以這次放假正好有時間,我就要去找秦晴拿我的讀者來信,而不是陳觀水要去找秦老師有什麼私情,不管你們信不信我還是信了。
反正陳觀水見到了秦老師,兩個人就跟老情人鬧彆扭似的在那拗來拗去的,我的牙都酸掉了,我還是忙我的正事,就當他倆不存在,開始拆閱那些寫給我的信。真的有一紮信是寫給我,不,是寫給卡巴樹老師的,都是日報的讀者關於那部小說的意見,秦晴真的不錯,都一一幫我收好並綑紮好了的。
有的讀者把見義勇為作為我們民族的傳統美德,連碰都不能碰一下,認為「我的」小說是否定見義勇為中所包含的正義、向善和胸懷他人等精神內核。有的人從《中小學生守則》講起,洋洋灑灑把我批判了一通,有的人和我摳字眼,認為我是助漲惟我獨尊、集體觀念欠缺和社會責任感淡薄等社會疾患。
當然,也有幾個讀者認為無論從實際效果來看,還是未成年人本來就是社會應當給予特殊保護的對象來說,孩子們既不應當負有捨身救人的法定義務,也不負有捨身救人的道德義務,所以小說呼籲了社會多一些科學和理性,少一些盲目和狂熱,是近年來少有的敢講真話的一部非常難得的好小說。
我有點臉紅了,因為書不是我寫的,但是我不能說,只能是我寫的了,所以我也就要真的很認真地對待這些讀者的來信。
再接著看幾封吧,反正陳觀水還在和秦晴在那邊黏黏糊糊的,其中一定有什麼曖昧的故事,但關我什麼事呢?
但是我目光一凝,定格在其中的一封來信上!我左右掃了掃,沒人注意,然後我把那些拆開的信拿過來,裝作不經意地把信歸攏歸攏,又拿拆開了繩子重新捆好。
把那扎來信放在身邊的桌子上,然後裝作沒事人人似的開始翻閱桌上的報紙,反正陳觀水不說走,我也不催,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
情長路更長,總有分別的時候,終於等到從日報社出來,我考慮再三,還是沒有做聲,就看著陳觀水怎麼去騙他奶奶,讓她相信自己已經改邪歸正,願意談一場刻骨銘心的愛情,如何計劃著來一次說走就走的蜜月旅行。把老太太哄得很開心,要求他和相了親的姑娘們多處處,早日找到自己的新娘子,然後就放我們回基地了,工作重要嘛。
在回去的路上,陳觀水問我:
「怎麼了?」
我回答說:
「很明顯嗎?」
他說:
「還好,你緊張的時候愛玩手,一般人看不出來。」
我們的車開出來好幾天了,雖然理論上不至於會有什麼問題,但是還是怕有一絲可能,所以有什麼事我也不能在車上和他明說,只是輕輕地搖了搖頭,陳觀水也就沒有再問。
一直到了基地,我隨意地拎著背包拉著陳觀水去找李晨風,見到李晨風我的第一句話就是:
「組長,蝴蝶給我來信了,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