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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東西很燒錢,時間長了,家裡的錢都沒了,小飛沒有辦法,只能做起了『中間商』。」
「他不是才十二歲嗎?十二歲的孩子賣……」阮安不敢相信的看著他,這東西離「文明社會」太遠了,如果不是姜荀提起,他估計這輩子都碰不到。
「因為沒辦法啊,」姜荀看向他,「窮,沒錢,買不起,媽媽催的又急,以死相逼,他能怎麼辦?」
邏輯上沒問題,只是這個話讓人聽了難免心酸。
「所以…你…」
「我舉報的。」姜荀收回視線,看向一望無垠的海平面,「是我報警抓他的,也是我向警方告的密,小飛的死我有一半的責任,嚴訊恨我是有理由的。」
如果姜荀不說,小飛到現在估計還活著。
可是這種事早晚會被抓的,阮安覺得姜荀的做法雖然不近人情,但卻沒什麼毛病,只可惜…小飛這孩子命不好。
竟然在看守所讓人給打死了。
這也是姜荀沒想到的。
不過站在嚴訊的立場上,他確實有恨姜荀的理由。
大義滅親,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也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的。
阮安伸手撫了撫姜荀的後背,「其實你救了小飛,如果你不報警,他還得給他媽媽買那些東西,會越陷越深,到最後……」
「是他讓我報的警。」姜荀忽然道。
阮安愣了一下,「什麼?」
姜荀深吸一口氣,扭頭看向他,瞳孔微微的抖動著,「是小飛讓我報的警,他說…他再也受不了了,寧願讓警察把他和他媽都抓起來,他不想再繼續了。」
阮安看著姜荀眼睛裡的星辰大海。
「他讓我救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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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荀:我不是,我沒有,我冤枉,紋身是他自己要紋的,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啊!!
(明天或者後天校園篇就完結了,生子篇【破音!! 要來了!!終於!感謝閱讀,感謝評論,感謝投雷,感謝營養液,感謝大家的陪伴和支持!!麼麼噠~)
第117章 條件
「那天,小飛來找我,說不想幹了,讓我救救他。」姜荀躺在阮安腿上,單手遮著眼睛,「可能是知道我是警察的兒子吧,所以特別信我。」
「嚴訊知道嗎?」阮安低頭問。
「不知道。」姜荀淡淡的說,「我沒告訴他。」
「為什麼不說呢?你說了誤會就能解開了,而且我看你們的關係,以前應該挺好的。」
嚴訊手臂上那個紋身,肯定不是巧合才紋的。
姜荀喜歡舒克,而他喜歡貝塔。
阮安一直沒問過姜荀,他和嚴訊是怎麼認識的,不過現在看來……
「我們從小就認識了,算是髮小吧,跟你和周二琦差不多。不過我們倆性格太不一樣了,他太有心,而我沒有,就像你說過的,我不配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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