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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蟄對他挺好的。
但是…秦笙到今天都不知道阮蟄對自己是個什麼想法。
喜歡麼?好像也不盡然,感覺比起喜歡, 阮蟄更喜歡和他上|床。
阮蟄幾乎每天都要弄他一次,有時候很快,二十分鐘就能結束,但有時候則會通宵達旦。秦笙身上的吻痕永遠都是新疊舊,好在都在鎖骨下,也就隨他去了。
…喜歡。
自生日那天后,秦笙就沒有問過他「喜不喜歡」這個問題,因為秦笙無所謂。
他只是想平靜的等待高考,而和阮蟄在一起最大的好處就是,他可以幫自己過的更舒服一些。
比如轉學,比如搬出來住,比如遠離阮意那個絕世大傻逼……雖然這些都是阮蟄主動並自願的,但秦笙確實一定程度上,逃離了阮意。
有了第一步,逃離阮家就容易很多。
所以他對自己的定義很簡單——一個乾淨的床伴。
可能阮蟄就是喜歡他年紀小又乖巧,沒有外邊那些社會上的人那麼多花花腸子吧。
注意到身後有人,阮蟄回頭看了他一眼,平靜的問,「回來了。」
永遠是這麼淡如水,阮蟄總是端著,不管幹什麼都放不下他身上那種「居高臨下」的感覺,其實秦笙挺不喜歡他端著的,但這一切都可以歸結為逢場作戲,秦笙並不要求他對自己敞開心扉。
「嗯。」秦笙走過去,從背後抱住他,「今天吃什麼?」
「炒土豆絲,燉肘子,還有個豆腐。」阮蟄簡單的把菜名報了一遍,然後把秦笙摟在懷裡,和他接了一個淺淺的吻。
秦笙身上很軟,腰也細,阮蟄一手就能摟過來。
這小孩跟毒藥一樣,叫阮蟄上癮。
洗完澡出來,秦笙看到床上擺著幾個袋子。都是些名牌,不出意外的話,全是阮蟄給他買的。
阮蟄真的很喜歡給他買東西,好像真的把他當做一個床伴在養,企圖用這些名貴的東西來維繫兩個人之間的關係。
但是……少年根本不想要。
秦笙深吸一口氣,他走過去在床上坐下來,然後隨便打開了一個。
是某個品牌的經典手環,形狀是個釘子,之前他也送過自己另一款,售價要三萬,秦笙一次也沒戴過。
他把東西原封不動的放回去,又打開另一個紙袋,是件牛仔外套。
這件倒是挺和秦笙的胃口,只不過一想到是當做「床伴」送的禮物,秦笙瞬間就不想要了。
「喜歡嗎?」就在這時,阮蟄從隔壁房間走了進來,他聽到浴室門開的聲音,知道秦笙洗完了,也看到了禮物,這才放下手頭的工作走了進來。
秦笙不能表現出不喜歡,所以很虛偽的勾了下唇,看著那件牛仔外套說,「喜歡呀,這麼貴當然喜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