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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種不遠不近,陌生又熟悉的關係。
林皆樂不想那樣了。
他心思有點兒沉, 回去的路上也沒怎麼說話。
向逾不太會哄人,尤其是面對自己喜歡的人,生怕說了點兒什麼惹人煩。
於是就保持安靜,老老實實地陪著林皆樂。
回到酒店,小君跟小馬湊在一起打撲克,見他們回來了,小君招呼說:「一起玩嗎?」
「不了,」林皆樂擺手,「我有點累了,先休息。」
向逾聽他說累了,就也沒瞎胡鬧的興致,跟他說了晚安之後就有點兒依依不捨地上了樓。
林皆樂回到房間,換了衣服縮在被窩裡繼續思考人生。
怎麼辦呢?
要明示嗎?
可是,怎麼樣才算明示呢?
讓林皆樂大膽地去告訴向逾自己喜歡他,那是絕對不可能的,或許一斤二鍋頭能有這個效果,但他也不敢輕易喝二鍋頭啊。
林皆樂想:也許可以找個時間再安排一次酒後亂性了。
想到這裡,他嚶嚶地揉了揉臉,覺得不到萬不得已,還是別那樣。
林皆樂摸過手機,又去翻向逾的微博。
他發現向逾真的很喜歡在微博上分享生活的點滴,哪怕一件小事兒都會發個一百來字的微博跟粉絲們絮叨。
怪可愛的。
林皆樂看著看著就笑了,然後突然想,或許可以先從微博互動開始。
這算是明示嗎?
他不知道,但是他做了。
林皆樂特意找到親吻眼睛的那條微博,反覆打完字刪除,刪除又重來,最後評論了一句:啊……原來是這個意思嗎?
他發完之後就一直攥著手機等著,想說看看能不能等來向逾的回覆。
然而,半個小時都過去了,別說向逾的回覆了,甚至連一個點讚都沒有。
林皆樂覺得這不對。
就算他平時幾乎不在微博出現,但好歹也是有粉絲的,都有人給他們倆送情侶手機殼了,為什麼沒人給他點讚呢?
突然,他發現自己可能是個傻子。
因為他用的是自己那個小號評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