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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軍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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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轉官辦的具體措施就是由新會縣衙將城中販人勾當合法化,當然,在措詞中縣衙肯定不是人販子,廖知縣也不是**,而是實行軍婚辦法。+◆,..

所謂軍婚辦法,簡而言之,即由縣衙出面將百姓家的女兒(婦人)嫁於太平軍為妻,並給予這些女子體面的身份,保障她們嫁人後不受虐待,不被轉賣。至於家中有女子嫁於太平軍的家庭則一律納入後營,享受太平軍家眷的同等待遇。家中無有女子嫁於太平軍的,則由縣衙協調後營,從太平軍公庫中撥出一些予以生活,如此雖不能讓他們吃飽,但卻也能保證他們不被餓死。

在新增口糧實際並未增長多少的情況下,宋襄公認可了這個軍婚辦法,讀書人出身的他又何嘗願意新會城中出現餓殍滿地的人間慘劇,先前的硬心腸不過受環境所逼而矣。

建立在百姓被逼無奈選擇的軍婚辦法,本質上還是剝奪了那些被「嫁」女子的幸福,但現下卻是一個最好的辦法了。宋襄公說得明確,就是太平軍不餓死這些百姓,清軍一旦破城,這些百姓的下場同樣也是個死,甚至比死都可怕,歷來清軍營中男女男的事情還少了嗎,對那些被無數禽獸按在身下糟蹋的女人而言,死亡才是她們最想要的幸福。相對那樣,軍婚可謂是天堂般的生活了。

我給不了這些百姓真正的幸福,也無法保證他們的生命,便只能給他們不那麼差的生活了。(800)

周士相如此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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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婚的消息經由縣衙榜文張貼公布後,沉寂的新會城頓時熱鬧起來神級英雄全文閱讀。前營五大營每天都有不當值的軍士興高采烈的跑到縣衙報名,然後在那些臨時衙役的帶領下去選擇他們的妻子。

後營的事情周士相干涉得少,前營卻是管得很緊,為了防止出現一些不怎麼和諧的事情,周士相下了嚴令。禁止任何已經娶妻的軍官或士兵參與買媳婦的事情當中,一旦發現則嚴懲不怠。

為了防止士兵因為娶到媳婦過於高興而丟了自己的本份,從而削弱守城力量,讓清軍撿了漏子,周士相又制定了一些章程,定下一些規矩,首要便是保證城上值守的士兵人數不會因此減少。其他則按先前的一些辦法,不當值的軍官和士兵每三天可以和家人見面呆上半天,除此以外必須時刻留在軍營,違者重懲。

為了讓那些被逼「嫁女」的父母不那麼傷心。周士相讓廖瑞祥儘可能的把軍婚事情辦得體面些,宋襄公也從公庫撥出了一些紅布,把軍婚儀式儘可能的辦得紅火熱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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