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一章:監督機制(2/2)
聽見自己的喊話後,「華夏海軍」的哨馬船掉頭走了,由此可見,他們應該是回去請示上級或者是聯繫附近的戰船前來監視。
果不其然,半個時辰後,那艘哨馬船回來了,後面還跟著兩艘哨馬船,一艘草撇船。
一個半時辰後,尚可義的哨船被領航進入黃家灣島港口。
崇禎十五年初黃勝決定出兵遼東徹底解決建奴,千軍萬馬的調動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情報收集必須提前完成。
經過十幾年發展,軍情司多次擴充已經很龐大,黃勝親自擔任最高領導,有五個副司長,分別是張有祿、邊之名、荷香、劉國正、黎喜漢。
下設的軍情處已經有了三十幾個,囊括了「南明」和大明的所有省份,最遠的已經去了歐洲、南北美洲。
軍情司的諜報工作常抓不懈,不僅僅針對外國或者敵對勢力,本國的情報收集也是重要環節,對體系內文官武將的監督也要不遺餘力。
工作具體到明察暗訪甲長、里長是否處事公允,因為黃勝認為最基層官吏的優劣直接關係到政令是否能夠上通下達。
平民百姓往往見不到縣太爺以上的官員,他們只會認為身邊的保長、甲長、里長這些經常在眼前出現的官吏代表政府。
因此「南明」政府一定要接地氣,杜絕官官相護導致老百姓有冤無處伸,更加要把坑老百姓的行為扼殺在萌芽狀態。
軍情司特工和「近衛營」戰士不分家,來自老百姓的優秀戰士去田間地頭和農民打成一片當然會了解到真實的民意,基層官吏的優劣當然會大白於天下。
如果一個縣治下,亭長、里長、甲長營私舞弊的現象不少,充分說明這裡的縣太爺不稱職。
至於是縣太爺能力有限、還是不肯用心做事、又或者就是他參與營私舞弊需要進一步調查,軍情司的特工把經過篩選反饋的官員按照輕重緩急繼續深挖就有了方向。
最後被調查的官員軍情司會給出結論,觸犯法律的會被逮捕法辦公開判決,不肯做事的會被革職回鄉,能力有限的當然給予降級處分……。
一個州府出現被處理的縣太爺比例高了,知州、知府當然難逃其咎,他們對治下官員的督察應該屬於人浮於事,當然也不稱職,升職不可能了,等著降級吧。
由於多出軍情司的督察機制,導致各州府不敢懈怠,自查總在進行時,有了監管的權力真的被關到了制度的籠子裡,這不僅僅是對老百姓的愛護,其實也是對官員的保護。
免得官員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欲壑難平,貪婪的手越伸越長,最後東窗事發落得個身首異處。
督察官員一定要常抓不懈,必須做到防患於未然,這是對所有官員負責也是對國家負責,反腐不靠運動靠法制才會警鐘長鳴。
「南明」監督體系不斷完善,帶來了巨大好處,有能力的好官不會被埋沒,混日子的庸官再也混不下去,貪官當然都進了礦區勞動改造。
相對公平的社會氛圍已經慢慢的形成,老百姓再也不是沉默的羔羊,參政議政的熱情高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