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以退為進(2/2)
陳沙看著前方孤零零停在那裡的吉普車,夏亦就在坐在裡面確實沒錯,甚至還看到對方動了一動,而成銀市的行動組也一直監視,並未跟丟,顯然不會出錯的。
他說完的時候,旁邊的東方旭都還有些迷惘。
……
車內,夏亦撥弄著手中紅繩繫著的戒指,放在眼前晃來晃去,這輛車內幾乎沒有任何兵器,只有一把匕首隨身。
如果真要逃跑,還有可能的,但是他現在,在等。
就在後方的東方旭、陳沙等一批通勤局的人開始四散合圍的時候,夏亦陡然收起戒指,輕聲了句:「終於來了。」
視野的前方,閃爍警燈的交河縣警方也在此時趕到,將前路堵上。
「怎麼回事?」
成銀市行動組組長皺了皺眉頭,對於眼前這一幕感到有些疑惑,偏頭時,一名組員否認道:「不是成銀市的警察,出城後,就沒跟來,回到街上維持秩序了。」
「不妙……」他說出這兩個字時,有人突然喊道:「嫌疑人車輛有動靜!」
片刻,吉普車車門打開,相距二十來米,夏亦反握著匕首,朝通勤局的人做了一個『噓』的動作,轉身朝著在他不遠停下的數輛警車過去。
東方旭本能的想要抬槍,照著對方背影扣動扳機,畢竟有一個秘密,只有那個人知道。
「不許開槍——」
高亢的聲音在對面喊話器里響了起來,一身警服的方志站在車前看著朝他過來的夏亦,邊走邊舉起了手,將一柄匕首丟到了地上。
看到通勤局那邊有人做出抬手臂的姿態,這動作對一個老警察來說,太熟悉不過了,大喊:「嫌疑人已放下武器,主動投降,任何人不得隨意開槍!」
遠在對面的東方旭雙臂微微顫抖起來,看著朝交河縣警方越來越近的夏亦,終究還是沒能扣下去,平舉的手臂隨後被陳沙按下。
「執法不是知法犯法…….」他輕說道。
另一邊。
夏亦走近,被上來的警察戴上了手銬,他走近方志,將手心裡的那枚戒指放到對方手裡。
「還是把這功勞送給姐夫好一些,總不能便宜外人,對吧?」
他笑著,然後徑直越過了對方,朝車上走去。
車門打開時,方志轉過身來:「小亦……沒關係的,我會儘量幫你活動,至少…..少判一點。」
「那就趕快走司法程序,不然通勤局會來要人了。」一腳跨入車門的夏亦,晃了晃雙手間的手銬,語氣亦如往常,只是那眼神里分明帶著笑意。
夏亦所犯的事都在交河縣,異地抓獲後,當遣返犯罪地受審,這是法律程序,就算之後通勤局的人趕來這邊要人,甚至已經隔著玻璃窗能看到裡面安然坐著的夏亦,也無法將對方帶走。
總不能和同樣是執法部門的警方硬搶,不然事態那就真的升級比『嚴重』這個形容詞還要恐怖。
東方旭和陳沙,以及成銀市通勤局眼睜睜的看著交河縣警方將犯人帶走,當然其中關於異能者的事,之前與方志說過,但對方不肯退讓。
「這下麻煩了。」陳沙有些頭疼的揉著太陽穴。
旁邊的東方旭沉默了片刻:「還是給上面申請,要求警方移交給我們。」
就目前而言,整個情況,也只能像他說的那樣了。
幾天後,申請的移交令到了手中,馬不停蹄的去往交河縣,警隊的方志並不在,通勤局的人過來要人,這邊警員也得了命令,暫時不能將犯人帶離看守所,隨後發生幾次口角爭執。
拖到下午三點,方志這才帶人回來,東方旭等人問他要人。
他拿出一份文件放到了桌上,言語簡單。
「夏亦是在交河縣殺的人,就該給交河縣的民眾一個交代,我不管你們是什麼來路,法律程序是不能改的——」
方志大手在文件上猛的拍下,震的辦公桌呯的一聲響。
「很抱歉,你們的移交令沒有用了,回來時,警方已經向法院起訴夏亦,殺害李方明等一干十幾人,要走司法程序了,你們帶不走他。」
一轉眼,法院受理了。
站在辦公室內的東方旭,以及通勤局組員們看著那份文件上紅紅的字體,臉色已經變得極為難看,犯人一旦被抓捕,進入司法程序,他們就失去繼續執法的能力了。
艱難的呼吸里,外面的陽光變得刺目。
走出警察大樓的東方旭,垂在身側的雙手都在顫抖著,他終於明白夏亦為什麼要主動投案警方了。
「.…..狡詐如狐……」
與此同時。
在夏亦被抓捕,司法步入程序時,網絡上一條新聞占據了頭條,在如此關鍵的時間點上,猶如一把利劍狠狠插在了通勤局的心坎里。
不久,引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