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節 衝突(1/2)
趙國棟是在迷迷糊糊的狀態下被電話吵醒的。
有些抱歉的看了看身旁躺著的瞿韻白,趙國棟披上睡衣起身,毫無疑問這個時候打來電話絕不會是什麼報喜電話。
電話是龐鈞打來的,趙國棟甚至可以聽見龐鈞電話中還有陳雷焦急沉重的聲音。
「發生了什麼事情?」趙國棟努力壓抑住內心的煩躁情緒,讓自己聲音聽起來像正常一樣。
「趙縣長,的確不好意思,打擾你休息了,可是有件事情我必須要馬上向你報告。」
龐鈞在電話里的聲音顯得急促而又沉悶,這讓趙國棟有一種心驚肉跳的感覺,他盤算了一下又看看表,正月初五不是龐鈞值班,龐鈞應該是正月初七值班才對,這個時候卻是他打來電話,這就更讓趙國棟心頭髮虛了。千萬別出什麼大事兒,尤其是什麼安全事故交通事故這一類的事情,那這個年恐怕就真的不得清靜了。
「你說,我聽著。」趙國棟吸了一口氣,不管發生什麼事情,自己都得挺著,誰讓自己是縣長。
「趙縣長是這麼一回事兒,」
當龐鈞言簡意賅的幾句話把事情敘述清楚之後,趙國棟已經把牙關咬得咯咯作響,這簡直是欺人太甚!
如果不是顧忌著寢室里還有瞿韻白在休息,趙國棟幾乎就要咆哮起來了:「老龐,我們縣裡公安局是吃乾飯的?他們腰杆上別的是擀麵杖還是吹火筒?!媽的,連別人到縣裡來把人都帶走了,他們都不敢攔下?!不用多說!馬上給我攔下,一個都不准離開花林,出了事情我負責!」
「趙縣長,這恐怕不太好啊,市局馬局長帶隊,主要是接到公安部的緊急通輯令對全市所有大型賓館酒店進行一次清查,要求搜捕兩名犯罪嫌疑人,所以」龐鈞在電話另一面猶豫了一下,輕聲道。
「老龐!這是什麼時候了,你還給我講這些!我問你,陳善水帶的那個女人是什麼身份?如果有證據證明的確是賣銀婦女,我們縣裡沒說的,我馬上與市委祁書記和麥市長聯繫,請求市委市府支持我們花林工作,外地投資商在這裡來投資,就算是違反了治安管理是不是就一定要帶到市局處理,我們花林縣公安局連這樣一個治安案件都處理不了麼?!」
「如果不是賣銀婦女,也就不成其為賣銀瓢娼,只是一般的情人關係,那就更滑稽了!道德規範來調整的範疇難道也需要他們市公安局來大動干戈?!命令陳雷,那就算是犯錯誤也要給我攔下!出了事情由我承擔責任!」
趙國棟如一頭暴怒的獅子一般在客廳里來回踱步,「馬上向羅書記報告,我趕不及回來了,請把我的意思轉達給羅書記!對,給我攔下!現在太晚了,我不太好給祁書記打電話,嚴立民那邊不管他,他們市公安局有本事就來花林把我們花林縣公安局給撤銷了!陳雷,我告訴你,今天這件事情你必須要給我頂住!不管他是什麼馬局長牛局長,我不管!它市公安局能處理你,我就敢給你記功!他有本事撤掉你局長職務,我就有本事讓你官復原職!」
「龐鈞他和嚴立民在通電話?哼,不管他,他是以縣政法委書記的身份和市政法委書記溝通,如果這件事情真的讓他們市公安局都為所欲為了,那我們花林縣投資環境優化如何體現?!這不是一個單純的治安案件管轄問題,而是關係到我們縣曰後投資環境的打造!如果這種事情都發生在我們縣裡,尤其是處在我們花林正全力打造投資環境最優環境這個稱號的時候,那就是故意給我們抹黑,連人身自由都得不到保障,那哪個投資商還敢來我們縣投資?如果真是賣銀瓢娼,那也該由我們縣公安局來處理,難道說一個堂堂縣公安局連一起治安案件都處理不下來?荒唐!滑稽!」
趙國棟越想越冒火,這個嚴立民簡直就是刻意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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