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鎧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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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了寶豐堂大宅,李元慶的心裡,不由明快了不少。
雖然知道渠家小姐是渠家人,他日,哪怕廣寧城破,她也未必就會受到後金軍的傷害。
但那夜的偷聽,卻是讓李元慶知曉,她在渠家,其實過得並不愉快,家族之所以會把她嫁到廣寧,很大程度上,只是為了在廣寧這個『商業要塞』里,埋上一顆有用的棋子。
再者,她和張家的婚姻,很可能有名無實,這就意味著,在感情方面,她可能並沒有在商業方面,那麼有天分,那麼果決。
雖然李元慶也知道,想要和這渠家小姐,真正發生點什麼,無異於異想天開,但這卻並不妨礙,李元慶提前在她的芳心裡,種下一顆種子。
即便困難重重,千難險阻,但假以時日,這顆種子,就會生根發芽,尤其是~~,到了廣寧城城破之時。
渠家小姐可以拒絕自己,但應該不會拒絕,一個真正關心她的人。
離開了寶豐堂,李元慶直接來到了楊嬌~娘的宅子裡。
本來,李元慶打算,等楊嬌~娘看好了鋪面,自己也仔細考察過一番,再決定收購的議程,但此時,時間對李元慶來說,太過緊要了,也只能事急從權。
楊嬌~娘看到李元慶過來,不由大喜,她已經看好了幾個門面,忙一一對李元慶解釋。
李元慶卻笑著搖了搖頭,「嬌~娘,這件事,你自己拿主意就是了。我今夜就要離開廣寧。這是銀票,你拿著。」
說著,李元慶直接把三張千兩銀票,塞到了楊嬌~娘的小手裡,「你冤家我財力有限,這些,已經是從牙縫子裡省出來的了。當然,嬌~娘,你也可以拿著這銀子跑路,找個好男人,好好過一輩子。我也絕不會怪你。只要你能好好活著,我就放心了。」
楊嬌~娘沒想到李元慶上來就是這種大場面,還這麼讓人傷感,眼淚止不住的流下來,「冤家,你,你為何要對我這麼好?為何?為何?我真的要找個男人過日子了。」
李元慶一笑,「沒有為什麼。相逢就是緣。你幫了我,我也一定要幫你。記住,一定要好好活著。咱們終究會再有見面的機會。」
李元慶剛要離開,楊嬌~娘卻死死的抱住李元慶,不讓他走,「冤家,再陪我一會兒。我怕,你走了,我就再也見不到你了。」
李元慶笑著將楊嬌~娘攬在懷裡,「嬌~娘,記住,鳳凰也是從雞窩子裡爬出來的。一定要記住,不論何時,都要以自己的安危為最主要。錢財,只不過是身外之物。我這邊真的事情緊急,其實可能也沒想像的這麼悲觀,如果事情順利,最多不會超過一年,咱們一定會有再見面的機會。」
「冤家……」楊嬌~娘看著李元慶的背影,兩行清淚,忍不住的從臉頰上滑落。
她六歲被家人賣進窯子裡,恩客不知凡幾,但活了這三十年,卻是第一次,有人對她說這樣的話,對她這麼信任……
…………
回到大宅子,商老六和順子已經收拾利索了。
張芸娘和劉春花也沒想到,相聚緊緊一天,一家人就再次面臨要分開了。
李元慶笑著拭去了張芸娘臉上的淚花,「芸娘,寶豐堂那邊很快就會有人來聯繫你們。等到了張家口,你們可以先安頓在那邊,最好,能跟那渠家小姐常聯繫。她見多識廣,很有手段,我不在時,有什麼難題,你們可以找她。」
張芸娘用力點點頭,「哥哥,你一定要保重啊。」
李元慶一笑,「會的。等我回來娶你。」
這時,商老六已經和劉春花、丫頭告別完了,擦乾了眼淚,來到了李元慶身邊。
李元慶一笑,對不遠處的順子道:「順子,去跟你姐告個別吧。」
順子點點頭,「哥,你等我一下,我馬上回來。」仿似生怕李元慶丟下他不管。
離別總是令人傷感,但新的征程,卻又讓人充滿了期待。
商老六已經提前買了三匹好馬,又準備了不少乾糧,三人在黃昏出城,直奔西平堡而去。
西平堡位於廣寧城東南方向,距離沙嶺,非常之近,現在遼中、遼南失守,西平堡雖然不像沙嶺一樣,成為明軍的前沿陣地,但卻是重要的物資中轉地。
李元慶之所以沒有直接回毛文龍的營地,而是先去西平堡,主要是陳繼盛現在可能還在西平堡,有些事情,李元慶也需要提前跟陳繼盛打個招呼,順便簡單匯報一下自己的行程。
人與人之間,就算是血脈相連的親兄弟,但如果天各一方,不常交流,時間長了,也會變成陌路人。
細節決定成敗。
在這方面,尤其是在李元慶此時本身實力並不強大的時候,人脈關係,就成了關鍵,對於此,李元慶可不敢有半分大意。
一天之後,三人抵達西平堡,果然,陳繼盛還沒有離開。
這主要是,陳繼盛在西平堡的『化緣』行為,並沒有得到有效的支持,不是很順利。
他雖然有幾個舊友在西平堡內位置不低,只可惜,物是人非,沒有銀子,別人自然不會給他太多好處,雖然也不會拒絕他的面子,但卻像是打發叫花子一般,讓陳繼盛異常尷尬。
李元慶得知這些情況,沒有半點猶豫,當即拿出五百兩銀票,交給陳繼盛,讓陳繼盛去從他那些舊友那邊,買些馬匹軍械。
陳繼盛見李元慶出手如此闊綽,不由大驚,忙道:「元慶,這,這是怎麼回事?」
李元慶忙笑著將自己在廣寧城做生意的事情,簡單對陳繼盛敘述了一遍,當然,大體情節差不多,但具體到各種隱秘詳情,自然是減去了不少。
陳繼盛聞言不由大喜,「元慶,想不到,你還有這本事,這,這真是……哈哈哈。」
有了銀子,陳繼盛再去找舊友交流,馬上變得順利了不少。當晚回來時,他不僅牽回了十匹馬,還有十幾件鎧甲和幾十把上好的兵刃,這些東西的價值,遠遠高於五百兩銀子的數倍。
尤其是鎧甲,百兩銀子,甚至都很難買到。
李元慶看到這些鎧甲,也不由是愛不釋手。
在冷兵器時代,好的鎧甲,就等於後世的『防彈衣』,能更有效的保護自己的性命,這相當於自己第二條生命的東西,誰又能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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