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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七百六十七章 離奇判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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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後戴笠才解開了他的這個疑團。

「荷花」,根本不是什麼情報員,他是政府某位頂級官員情婦的弟弟,他帶著一箱藥品到上海去走私,結果被日本人抓了,在得知了此人身份後,大喜過望,準備以此來要挾這名高官。

高官的情婦找到了高官,高官給戴笠下達了命令,而且是死命令:

必須救出他情婦的弟弟。

得知真相的孟紹原笑了,笑得滿是譏諷、悲哀。

他什麼話都沒說,離開戴笠辦公室的時候,他伸出了一個巴掌。

五名情報員!

為了這個走私藥品的小舅子,自己足足犧牲了五名情報員!

他長長的吸了一口氣:「你們是怎麼營救阿部定的?」

「當時老師認為,阿部定的親生父親岩崎英壽一定不會看著自己女兒死的。」近藤正澤接口說道:「而老師認為,當我們開始營救,岩崎英壽也一定會配合的。

我找了一個很有名的律師安騰裕,安騰在仔細研究了這個案子後,他認為完全打……」

安藤裕迅速開始行動。

在他的要求下,法庭找來了東京大學的精神病教授給阿部定做精神鑑定。

鑑定結果:「銀亂症」。

翻譯成大白話,就是這女人在那方面的欲望太強烈了,超出了正常人的範圍,精神上有點問題。

法庭採納了這個鑑定結論。

再加上安藤裕提出,石田吉藏本人曾經說過「勒死我」這樣的話,阿部定的殺人行為是在滿足情人的願望,屬於「痴情所致」。

阿部定在法庭上複述了石田吉藏生前說過的那句話。

法院最終把這個案子定性為輕微精神障礙引起的衝動殺人,認定她不是在蓄意謀殺,而是因為對情人的感情到了無法控制的地步,一時衝動才下的手。

1936年12月,東京地方法院作出判決。

阿部定,有期徒刑6年。

殺人償命這四個字,在這件案子上完全不適用。

一個殺人犯,割走死者的器官帶在身上,在屍體上刻字,這樣的罪行只判了6年。

消息傳出,日本社會上也有不少聲音表示不滿,認為判決太輕。

但也有一部分人,甚至覺得6年都重了,主張只判3年就夠了。

阿部定對判決沒有異議。她接受了自己要坐6年牢的事實。

這還不是最離譜的。

在監獄裡,阿部定表現得相當老實。該服刑就服刑,該勞動就勞動,跟那個殺人時冷血的女人判若兩人。

1941年,日本舉國大慶,天皇頒布大赦令,很多囚犯被提前釋放。

阿部定正好趕上了這一波。

她在監獄裡待了不到5年,就被放了出來。

孟紹原聽到這裡也有些啼笑皆非了。

好傢夥,就這麼簡單嗎?

當然,這其中,阿部定的父親岩崎英壽肯定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阿部定出獄後,在老師的要求下她改名換姓,用了吉井昌子這個名字,在埼玉縣過起了隱姓埋名的日子。後來,她被疏散到鄉下,後來結了婚,嫁給了一個普通男人。」

當近藤正澤說到這裡,孟紹原問到:「我想你們也不會那麼輕易放過岩崎英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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