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合作開發民宿(4/5)(2/2)
陸明義和陸堯異口同聲拒絕,五十萬的承包費用看似很多,實際上分發到每一戶也不過幾千塊錢,遠遠不夠改造民宿費用。
再說了,就算分發下去,就能保證那些村民會拿來改造民宿嗎?肯定絕大部分就存銀行去了。
更何況這些錢還有其它用途,拿來改造村子的基礎設施,比如說安裝路燈,修建廁所,購買垃圾桶等等。
陸明昌其實剛才也是那麼隨口一說,他當然知道自己的建議很不靠譜。
沉思片刻,陸堯抬頭說道:「如果大夥真的覺得拿出這筆錢很困難,那麼不如採取合作開發模式吧。」
陸明義好奇問道:「怎麼合作開發?」
陸堯說道:「改造費用可以由我來提供,到時候收入雙方平分,但是我要兩年的分紅權利,也就是說這兩年內,改造好的民宿使用權歸我,兩年後不管我是賺還是虧,房子都歸還村民所有。」
陸明昌一聽眼睛一亮,點頭贊道:「阿堯你這個方式很不錯,只是你這個時間是不是定的太死了,要是村民自己也投入一部分,剩下不足的找你借,你還要兩年收入不太好吧?」
陸堯沉吟片刻,一想也是這個道理,不能太死,要靈活。
「要不這樣吧,如果是借錢的話,可以打個欠條,約定好還款時間,如果還不上的話就拿民宿抵押;如果是投資,由我出全款改造,那麼民宿接下來兩年的使用權歸我,不管最後是賺還是虧,兩年後都會還給村民自己管理。」
陸明昌大喜道:「這個方案不錯,但是既然是合作,那麼具體利潤該怎麼算?」
他是會計,對利潤較為敏感,既然是陸堯和村民合作開發民宿,自然要保證雙方都有錢賺,否則不管哪一方吃虧,都不能長久合作下去。
陸堯說道:「我事先申明,我只負責出錢改造,民宿選擇由遊客自己選,將改造好的民宿照片貼在村子入口處的告示牌上,誰也不許去拉客,統一民宿價格,一百塊錢一晚,到時候四六分,我四村民六。」
「至於具體房間衛生打理,吃飯等問題就由村民自己負責,你們看怎麼樣?」
陸堯已經說的如此清楚,大夥還能說什麼呢?自然是如數點頭答應下來。
陸明義問道:「那麼我們一開始改造多少家合適?」
陸堯笑道:「老叔,你未免太心急了,有沒有人願意改造還另說呢。不過我建議第一批暫時先改造二十間為好,先試試效果,免得大夥一窩蜂都改造,沒那麼多人來,讓大夥失去信心。」
其實漁村總共才一百多戶人,現在還有大半搬遷出去的,剩下又不是每戶人家都願意改造,那麼選擇就很容易。
不過陸明義還是決定先考察一下,儘量選一些勤快的人家優先改造。
否則要是選一個懶惰不願意打理房間的人,遊客住過一次就不想再來,還敗壞村子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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