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范進的平凡生活 > 第十章 刁民

第十章 刁民(2/2)

目錄

「回老父母的話,這裡便是大范莊。老父母不辭辛勞,親臨這窮鄉僻壤,實在是我們這些老百姓的造化。有您這樣的父母官在,我們就不怕沒好日子過了。」

南海縣令侯守用卻沒接洪總甲的話,只冷冷哼了一聲,讓拍馬不成的洪總甲,碰了一鼻子灰。

看著自己青色官袍上沾染的黃泥,侯守用心裡就忍不住升起陣陣厭煩,這種厭煩究竟是來源於泥濘,還是來源於製造這一切的洪總甲又或者是逼迫他不得不來此親審的府縣同城,卻是連他自己都說不清楚。

大明的知縣人稱百里侯,本是極逍遙的職位,收收錢糧,斷斷官司,過一過破家的癮,做上一任,怎麼也能進幾千銀子。但是當這個縣令與知府同城,那就是另一回事,如果不幸遇到一位強勢的知府,便是幾輩子作孽才有的人間慘劇。

這種不幸,正好落在了侯守用頭上。廣州知府陶簡之為人的強勢,在整個廣東都頗有名號,人送綽號陶鐵頭,就連廣東巡撫凌雲翼的帳也不大買。在大明的官場格局裡,知府是個非常特殊的存在。他雖然是巡撫的下僚,但是考績並不受巡撫控制,升降罷黜由吏部直接負責,巡撫無法干涉。反過來知縣的考績,倒是由知府掌握,這就讓知府的權力進一步加大。

巡撫是獨官,知府則擁有大批屬官下役,兩下消長,明朝知府類似於一個小號的布政使。以後世標準看,就是一個擁有副生級身份的府官。當這麼個龐然大物存心找知縣麻煩時,知縣的處境不問可知。

與知縣一樣,知府手下也有三班六房,靠著陶簡之撐腰,知府衙門公人,從知縣衙門手裡搶案子,侵奪權力的事,屢見不鮮。侯守用已經接連吃過幾次啞巴虧,面子裡子都受損不小。這次的人命案,如果他只派幾個公人來,知府衙門一定會出面接管,事後還會給自己的考評上加個怠惰公務。是以明知道道路難行,侯守用也得走上這麼一遭。

這該死的泥……這該死的賤婦,為什麼不到番禺縣的地盤去死……這該死的范長旺。侯守用咬牙切齒的在心裡詛咒著,緊隨其後的忤作以及幾名衙門公人,也在心裡,把大范莊一干人等的祖宗十八代排頭問候過去。

鄉村里多見牛少見馬,一見來了外人且騎著馬,就知道來人身價不同。剛剛進村沒幾步,范長旺已經帶領著宗族子弟迎了出來。眼看他們手上既沒拿農具也沒拿刀槍,不像是要搞暴力對抗的模樣,侯守用氣勢更盛,連馬都不下,在馬上用手虛點:

「你就是范長旺?當日民婦范林氏告你侵奪她亡夫田產一案,案卷猶在衙內。你們族內處分田產,原本與外人無干,但是逼死人命,國法卻不能容。你且隨我回衙門,把這事分說清楚吧。」

范長旺跪在泥水中,以頭觸地,語聲哽咽道:

「老父母明鑑,草民與范林氏雖有嫌隙,但早已握手言和,其名下田產充作族田,也是體恤她女流之身,難以耕作,更無力承擔朝廷賦役。我合村百姓,為其分擔丁賦,又以口糧周濟,保其衣食無憂,實是屈己為人之想。范林氏初時想不開,到縣裡告了狀,到後來想明白利害,早已經具結完案,具結文書現在草民家中。范林氏既以具結,又怎會因此再與草民為難,說草民逼死人命,實在是冤枉,請大老爺明查!」

「大老爺明查啊!族長是好人啊,怎麼可能逼死人命。小七嫂一向對老族長極是愛戴,口口聲聲,說老族長是為了她好,又怎麼說是族長逼死人。」

已經動員起來的范家宗族同聲高呼,仿佛是一隻無形的手,把一個已死的孤苦婦人,在世間最後的一點申冤悄悄抹去。侯守用看著這些百姓,眉頭微微皺起,暗自給范家莊的人打了一個標籤:刁民。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