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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普法(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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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范莊的農人與全國大多數省份的同行一樣,保持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狀態。太陽下山不得目力,便要收工回家。可是這天,正當農人們扛著農具,自田地里跋涉而出,帶著滿身疲憊,兩腿污泥準備返回自己住處,一陣鑼聲卻陡然響起,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父老鄉親們,吃過晚飯,掌燈時分,到場院裡來。不拘男女不管姓氏一個不落,全都要來。此事關係大家今年該交多少糧稅,該服多少賦役。誰若是不來,回頭攤派錢糧時,就要多出一份!這是族長下的命令,誰要是不來,到了交錢糧的時候就不要哭。」

在明朝,擅自集會是非法的事,超過十人的集會,原則上就可能觸動刑名,甚至可以逮捕。但是原則永遠是原則,實際執行就是另一回事。畢竟眼下不是洪武年,所謂的禁令,只是寫在紙上供人看的廢話,而非指導人生的行為規範。

鄉間無王法,族長的話,比起皇帝聖旨更有權威性。何況涉及到錢糧大事,沒有人敢馬虎大意,更不敢拿朝廷禁令說事。胡亂將食物填下去,便往場院裡趕,剛到掌燈時分,整個場院裡便已經坐滿了人。就連胡屠戶那等混不論的人物,也拐著腳,在胡大姐兒和胡二的攙扶下,到場院裡尋個地方胡亂坐下。

胡大姐兒臉上多了幾個巴掌印,卻是因為自己兄弟賣了豬肉沒拿回銀子,父親不打兒子,反倒是怪女兒倒貼,一準是偷了錢補貼范進。胡大姐兒挨打受冤的時候多了,也不多分辨什麼,只把那一兩多銀子貼身藏好,死活不能讓父親知道。

胡屠戶的腳雖然沒好,但脾氣依舊大,尋了棵樹靠著坐下,罵罵咧咧道:「老子自倒運,生了你這麼個賠錢貨!人家生女兒,好歹能尋個有力人家,讓岳丈享福。你倒好,反倒是拿了自己的貼己去倒貼小白臉,我看那范進不像個發財的相貌,你跟他一準沒好。今天這場把戲,聽說也是他搞出來的,整天不務正業,只搞這些歪門邪道,能有什麼出息!你看他,怎麼跑到族長身後去了?」

范長旺、范長友兩人在村里都是權威極重的人,幾個一把鬍子的族老,在他們面前也只必恭必敬,可是范進一個年輕人,卻在兩人身後,一副悠閒模樣,讓這些莊稼人頗覺得大逆不道。

眼看人來的差不多,范長旺咳嗽幾聲,舉著菸袋,站到了場院正中的土台上,掄起棒槌在銅鑼上使力一敲。

「鄉親們,淨一淨,聽我說幾句!咱們大小范莊,以范姓為第一姓,可是卻不曾欺壓過其他小姓之人。大家喝的是一條河的水,吃的是一塊田裡種出的米。在范某心裡,從不分什麼范姓他姓,只知是鄉親父老。自認這個族長,也只是想著盡己所能,為鄉親們謀些好處。可是這個位置不好坐,上面有朝廷、糧長,下面各家也有各家難處。我這個族長左右為難,里外不是人,日子難過的很。但是這麼一副擔子,我不挑,總得有人來挑,我不能把這麼個重擔隨便找個人甩掉,只好自己忍著辛苦挨罵,維持著這個局面。這回,局面卻是不好維持了,你們可能有人已經聽說了,洪總甲給咱們下了命令,是總督衙門的軍令!」

他一字一句,轉述了洪承恩的命令,場院裡的鄉民大多已經從小道消息得知此事,但是從范長旺嘴裡得到消息,等於得到了官方確認,場院裡就像被人丟了枚爆竹下去,瞬間就沸騰起來。

這個時代的人,自然不懂什麼會場紀律,你一嘴我一嘴,吵吵個沒完。胡屠戶也小聲罵道:「直娘賊,我說把我們叫來做什麼,原來是要變著法子,坑害咱們這些不姓范的。我倒要看看,誰敢拉老子的丁,誰敢找老子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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