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九章 正陽門(1/2)
朱宏三知道陳名夏這個人,也知道他給順治上書說的那些話,但是他不知道陳名夏在歷史上正是被他的好學生順治處死的。
在歷史上陳名夏因倡言「留髮復衣冠,天下即太平」為寧完我所劾,在十天後陳名夏被判絞死,他的兒子陳掖臣被押到北京,杖四十,流放東北。
清廷初期使用大量明末遺臣,因此清朝初年一直都還有明末黨爭的陰影,仍是「南北各親其親,各友其友」,如順治時期馮詮與陳名夏的北黨與南黨之爭,馮詮原是依附魏忠賢的閹黨,而陳名夏是東林黨之後。陳名夏作為南黨的首領,「所推轂南人甚眾,取忌於北」 。清初大量延用明朝舊宦,明末黨爭的弊端在清初政局立即反映出來。
不過現在因為多爾袞已死,黨附多爾袞的馮詮等人被免官回鄉,陳名夏利用皇帝老師的身份剛剛占據中央,所以還沒等到北人的反擊,朱宏三就打到北京了。
朱宏三並沒有問順治皇帝為何棄城而逃,而是對陳名夏說道:」陳名夏,你是北京留守,帶朕進城吧!「
陳名夏不敢耽擱,趕緊起身在前面引路,帶領朱宏三和他的六萬大軍進城。
這是漢人衣冠這幾年第一次大張旗鼓的出現在京師,並且還是漢人的皇帝回來了,整個北京南城沸騰了,所有人都出來拜見神武皇帝朱宏三。
朱宏三進入的永定門是北京南城第一道城門,南城這裡原本都是大片空地,除了天壇和山川壇外是大量的農田和工廠,在明朝以前這裡是最低等的工匠住的地方。可是隨著滿清占領北京,將整個京城內所有漢人都趕了出來,把好房子都讓給滿洲八旗自己人居住,並且命令漢人不得進入滿城,這項政策一直延續到清朝滅亡。
現在朱宏三看到的北京南城正是這種情況,原北城的大批居民被趕到南城,財產也都被沒收,沒辦法這些人只能在南城的大片空地上搭棚子居住。古代的衛生環境當然不用說,這裡每天都有人死亡。
現在的北京最高文官是侯恂,他是北直隸總督,朱宏三看到南城居民這種慘狀,對身邊的侯恂說道:「侯先生,你下一份安民告示,就說朕答應他們,將原本他們的房產還給他們,被滿清搶走的財物也儘量追回!」
侯恂也是久為官場之人,聽皇帝這麼說後趕緊讓人在道路兩邊將皇帝的聖旨大聲喊了出去,這下更多的居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朱宏三。
永定門裡就是正陽門,這裡就是後世的前門大柵欄,前門商業區發源於明代永樂年間,明代北京突破了元代「前朝後市」的定製,在正陽門周圍以及南至鮮魚口、廊房胡同一帶形成大商業區,大柵欄一詞要追溯到明代孝宗弘治元年。當時,北京有「宵禁」,為了防止盜賊隱藏在大街小巷之內,由朝廷批准,在北京很多街巷道口,建立了木柵欄。萬曆年間這裡出現大量的工匠作坊、茶樓和戲園,形成專門街市。不過現在可沒有當年的繁華,這裡因為戰亂連年,原本街道兩半的商鋪都已經關門大吉。
前面就是正陽門,天子出入的地方,以前正陽門可不是隨便開放。朱宏三後世來過北京,也到前門城樓上遊玩過,不過當時正陽門只剩下一個城門樓子,肯本看不出來雄偉之處。
正陽門的建築形式為磚砌堡壘式,城台高十二米,門洞為五伏五券拱券式,開在城台正中,是內城九門中唯一箭樓開門洞的城門,專走龍車鳳輦。箭樓為重檐歇山頂、灰筒瓦綠琉璃剪邊。上下共四層,東、南、西三面開箭窗九十四個,供對外射箭用。箭樓四闊七間,寬六十二米,北出抱廈五間,寬四十二米,樓高二十四米,門兩重,前為千斤閘門,後為對開鐵葉大門。
朱宏三這一生也見過天下堅城的模樣,比如武昌、廣州,還有作為京城的南京,但是這些城市的城門都沒有正陽門雄偉。在崇禎上吊時朱宏三來過北京,但是當年從東便門進入,根本沒機會,也不敢跑到正陽門這裡觀看。
朱宏三駐足正陽門下, 看著二十多米高的城樓,發出感慨說道:「侯先生,天下堅城莫過於南北二京,可是你看看,南北二京那個堅守了一天?當年流寇來的時候這樣,滿清南下時南京還是這樣,當年朕占領南京是這樣,現在占領北京還是這樣,看來城牆在堅固,把守的人沒了守城的心也不行啊!」
侯恂不知道朱宏三為了在這裡大發感慨,趕緊躬身說道:「陛下說的極是!」
朱宏三轉過頭來對姚啟聖說道:「熙之,你用軍機處的名義給內閣下道聖旨,就說北方經年戰亂,朕要在這裡待上一段時間,讓他們來北京協助朕處理政務!」
侯恂聽朱宏三這麼說心中一動,他知道皇帝有心思要建都於北京。不過侯恂並沒有提出反對意見,侯恂出身河南,並不是南方士人,雖然他和東林黨關係緊密,但是還希望朝廷遠離東林黨的老巢南直隸,現在皇帝想要建都北京,正好可以打壓朝中南方人的勢力,這也正是侯恂希望看到了,所以侯恂並沒有說什麼。
但是侯恂只是看懂了表面,並沒有看到今天皇帝這份聖旨的本質。侯恂不懂神武朝的政治運行制度,軍機處成立之初就是軍事機構,直接對皇帝負責,但是對內閣並沒有管轄權。而今天朱宏三通過軍機處下的這份聖旨,將軍機處列在內閣之上,這裡就有些門道了。
朱宏三說完後對身邊的所有人說道:「走吧,這次北伐成功大家都有功勞,和朕一起走走這個正陽門!」
正陽門是天子之門,其他人都要從一側的便門進去,但是今天皇帝有命令,一些軍官心中十分高興,騎著馬和皇帝一同經過正陽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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